警方發表文告說,三名被告是Choy Weng Keen Adrian、Foong Chong Hung 和 Woo Wai Hoong Samuel,他們年齡介於44歲到48歲之間。三人被控串謀向六家金融機構呈交18份造假的貸款申請。
警方說,2018年3月到8月間,三名被告涉嫌在為八個貸款申請人呈交估稅單時,誇大這些人的年收入,騙金融機構為這八人提供信貸或發放貸款。如果被定罪,三名被告可能面對長達10年的監禁和罰款。
這三名男子也涉嫌提呈27份造假的法定聲明給國內稅務局。為此,他們另外被控觸犯宣誓和聲明法令,以及刑事法典。如果被定罪,法定聲明造假的最高刑罰是坐牢三年和罰款;向公務員提供虛假信息的最高刑罰則是坐牢一年或罰款最多5000元,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