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警區主任莫哈末依班助理總監發文告指出,此案於本月17日清晨3時50分,在巴當爪哇(Padang Jawa)一間住家前發生。
他說,事主妻子在爆炸案發生後急忙叫醒丈夫,出外查看情況後發現車頂遭人以爆炸物炸開一個大洞,立刻向警方報案。
「根據炸彈專家及鑑證組在現場調查,證實匪徒所用的爆炸物是硫磺粉,且是使用引線引爆炸彈。」
莫哈末依班指出,警方至今共傳召10名證人錄取口供,現援引刑事法典第436條文,對案件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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