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曼大学爆性骚扰案】校方认定加害者有罪予以惩处 受害者则有7天期限考虑上诉

2023-03-03     缘分     12849

【拉曼大学爆性骚扰案】校方认定加害者有罪予以惩处 受害者则有7天期限考虑上诉 (加影3日讯)拉曼大学双溪龙校区性骚扰案,校方昨日致函受害者,阐明确定加害者有罪并将给予惩处,惟受害者拥有7天期限,决定是否接纳结果或上诉。

受害者代表彭洁榆代读出受害者的最后一次对外声明,表示昨天收到来自校方的信函,认定加害者有罪,也给予了一系列惩罚。

受害者表明,目前拥有7个工作日的时间,以思考是否对此进行上诉,或接受此结果。

“我会与家人、学代会及律师进一步商讨后,再做出决定。无论如何,这结果也间接证明了我一直以来的指控非子虚乌有。”

就多方质疑受害者为何不第一时间报案,她回应,没有向警方报案的本意是认为能校内解决,同时加害者也一再向她求情。

“但如今,网络上的发言一直让我检讨自己,也质疑事件真实性,因此,万般思量后,我决定透过报警的方式来以证清白。”

【拉曼大学爆性骚扰案】校方认定加害者有罪予以惩处 受害者则有7天期限考虑上诉

她强调,受害者的言语、行为、样貌及穿着并不会改变其是否为性骚扰受害者的事实。

她恳求,所有关注度聚焦在性骚扰事件,⽽⾮检讨受害者。希望一切抹⿊及造谣在她选择报案后都能停止,且还她清⽩。

优大青年之声主席杨健安则重申,该团体早前发布的6大诉求中的其中5项,包括要求处理不当的副校长及学生事务处主任即刻道歉。

“重新修改不透明的调查和审讯过程,允许学生在有陪同的情况下出席调查和审讯;要求校方修改条例,在完成调查后必须正式通知投诉人;允许学生在被调查和审讯过程中提出程序不公抗议;允许投诉者与被投诉者对判决提出上诉。”

他强调,青年之声无意与校方对立,但校方需意识到,失去公信力的制度将无法令人信服,唯有改革制度才能完全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还学生公正、透明及安全的大学校园。

“纪委会已通知受害者最新裁决,即判定加害者有罪。我们将进一步与受害者商讨是否接纳校方对加害者的惩处,亦或是对惩处结果进行上诉,一旦有了决定,学代会和青年之声将会代受害者对外宣布。”

杨健安及受害者代表是于今午,召开记者会如是表示。随行包括优大双溪龙校区学代会主席王诗佳,及受害者代表律师廖安盛。

【拉曼大学爆性骚扰案】校方认定加害者有罪予以惩处 受害者则有7天期限考虑上诉

青年之声接获性骚扰案件投报远不止一宗

杨健安还提及,性骚扰并非单一个案,此次事件后,许多曾遭遇过相关经历者也开始现身说法。

“我们接到的案件远不止这宗。只不过性骚扰多为发生在一瞬间,难以被证明,加上对制度的失望,及社会舆论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让他们宁愿沉默,独自承受一切。”

廖安盛律师表示,虽然不能提供案件目前具体进展,但他引述警方说辞,指已立案调查,然而事发地点并不在加影,而是蕉赖,所以会移交蕉赖警局查办。

他说,蕉赖警局的调查官之后将联系受害者,如有必要,蕉赖警局会传召受害者、加害者及其他涉案人士到警局接受问话等程序协助调查。

“受害者也做好准备,能把与加害者通话记录等证据交给警方助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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