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李光耀故居事件”,李家风波继续发酵。
李光耀次子、李显龙胞弟李显扬、弟媳林学芬律师,因为在参与李光耀遗嘱事件的司法程序时,涉嫌作假证,新加坡警方已介入调查。
新加坡建国总理李光耀于2015年3月23日逝世。从2011年开始,李光耀找律师柯金梨草拟遗嘱。直至2012年底,共修改了五遍,当时存在的是第六版。
2013年12月16日、17日,李显扬夫人、林学芬律师在李光耀的律师柯金梨不在场并且未参与的情况下,取第七版遗嘱给李光耀签署,并称这是“恢复第一版本遗嘱”,签署之后原件由林学分保管。
但是,第七版实际上与第一版并不相同。
在第七版遗嘱,对于李光耀所居住的欧思礼路38号房屋的处理方式是“拆除”,而前面版本则是“女儿李伟玲可在李显龙同意下继续居住”。
(公众在欧思礼路38号外拍照)
第七版与先前版本还有其他差异,例如第六版要把遗产分七份,李显龙、李显扬各两份,李伟玲三份;但是,第七版遗嘱则是平分三份,子女三人各得一份。
李光耀遗嘱风波再次升级,到底是谁准备了最终版?
三司特别庭裁定林学芬行为不当
判处吊销律师执照15个月
2019年1月,新加坡总检察署认为,林学芬身为律师有失职的嫌疑,就此向新加坡律师公会提交了500多页的投诉信。总检察署指出,在李光耀的第七版遗嘱当中,李显扬的获利增加,林学芬作为李显扬的妻子却未回避,有违反律师职业道德之嫌。
李显扬喊话李显龙:私事凭什么要公办
审裁庭同年7月举行了五天的聆讯。由于李光耀从收到最后一份遗嘱的草稿到签署遗嘱,只用了16个小时。审裁庭因此认为,李光耀是在李显扬夫妇的误导下,仓促签署遗嘱,后来裁定林学芬违反律师专业法令的两项指控成立,交由三司特别庭审判,并建议将林学芬从律师队伍中除名。
《新加坡眼》曾报道,李光耀第七版遗嘱的签署程序和内容存在几个疑点,包括:
一、第一版到第六版都是李光耀的律师柯金梨协助草拟的,而第七版是在柯金梨在外地时,由林学芬向李光耀直接建议并执行签署的
二、林学芬仅花41分钟就准备好了新版本遗嘱,且不告知李显龙、李玮玲
三、在林学芬安排下,李光耀只花15分钟就签完了新遗嘱(换句话说,不可能有足够时间审阅遗嘱内容),整个过程中,不但李显龙和李玮玲当时不知道,连李光耀私人秘书黄莲好也不在场(换句话说,秘书没有机会代他审阅遗嘱内容)
四、第七版关于欧思礼路38号洋房的处置方式,较前两份有改动,却一直没有被正面提及
五、李玮玲在2014年告知李显龙妻子何晶,自己怀疑李显扬。她说,李光耀曾经告诉她,给她留的遗产份额是双份的。但后来新遗嘱的内容被家人知晓,发现遗产变成了兄姐弟三人平分,李玮玲感觉“很生气,显扬竟然这样对我”
2020年11月20日,三司特别庭裁定林学芬在处理李光耀的遗嘱时存在不当行为,但不足以除名,而是判吊销律师执业执照15个月。
三司特别庭由三名法官组成,是新加坡处理律师违规投诉的最高机制。
李家遗嘱纠纷新进展,李光耀次媳执业执照吊销15个月
庭审中涉嫌作假证
警方要求李显扬夫妇接受调查
三司特别庭的庭审报告显示,李显扬、林学芬夫妇在供证时,为了掩饰自己的行为,做了牵强的、不诚实的、前后矛盾的陈述,三司一致判定,两人说谎,作假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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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指出:
一、李光耀遗嘱的第五版、第六版已经删除了“拆除故居”的条款,林学芬让李光耀签署第七版的时候,让他以为与先前版本一样,但是,实际上是有“拆除故居”的条款的,这是向李光耀作虚假陈述
二、林学芬鼓励李光耀在自己的律师柯金梨不在场的情况下签署第七版遗嘱,并且误导李光耀这个版本与第一版相同,造成年迈的李光耀被自己新任的至亲误导
三、在柯金梨不在场的情况下,李光耀无法咨询律师意见,李显扬和林学芬却在16小时内,以最快速度安排李光耀仓促签署遗嘱,完全没有顾及李光耀的利益
由于李显扬、林学芬涉嫌在法庭宣誓的情况下作假证,2021年10月,警方介入调查。
2022年6月,警方联系李显扬夫妇,请他们前去面谈,配合调查。
夫妻俩答应了,但说自己太忙,要求到了7月时间有空档才去。警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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