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國家環境局
負責害蟲防控的前職員
涉嫌索賄或企圖索賄
稱能在客工宿舍進行檢查時
讓負責人「輕鬆過關」
結果被控上法庭
據新聞報道
被告在一個多月內
向雙溪加株、克蘭芝路
聖諾哥大道和兀蘭工業園一帶
宿舍負責人借錢
索賄金額534新幣
新加坡貪污調查局強調,行賄或受賄都屬於嚴重的非法行為,新加坡對貪污採取零容忍態度。
在此奉勸各位,在新加坡,貪污沒有金額多與金額少的區別,即使貪一塊錢,也已經觸犯貪污罪。一旦罪成,可面對罰款高達10萬新幣,或長達五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妨礙司法公正的罪名一旦成立,被告將面對長達七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想舉報貪污的民眾,可撥打反貪局電話1800-376-0000,或發送電郵至report@cpib.gov.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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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參考 /聯合早報,新明日報,8視界新聞網,網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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