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與投資者交涉的Wilmer Hale律師事務所表示,新加坡債券持有人計劃辯稱,瑞士政府的減記做法,違反了2003年新加坡與瑞士簽署的《新加坡-歐洲自由貿易聯盟》(Singapore-European Free Trade Association)中,針對不公平政府行為的保護條款。
WilmerHale和Engelin Teh Practice律師事務所正與新加坡的家族理財室和富有的散戶投資者進行談判,這些投資者的額外一級資本(Additional Tier 1,簡稱AT1)債券作為交易的一部分被減記清零。
高風險的AT1債券在該地區的散戶投資者中很受歡迎。AT1債券旨在在機構陷入困境時或銀行面臨破產時承擔相應資本損失,但通常被認為在資產負債表上的優先順位高於股權。
兩名知情人士說,迄今為止,這些打算進行訴訟的投資者總共在AT1債券上投資了近7000萬美元,足以吸引四家全球訴訟基金的興趣,並補充稱未來加入訴訟的投資者數量可能會進一步增加。
在新加坡可能發生的最新訴訟,將為針對瑞士政府減記瑞信債券以幫助瑞銀集團(UBS)拯救瑞信的法律戰開闢一條新戰線。新加坡投資者的舉動也可能導致亞洲其它地區的投資者紛紛效仿。在這些地區,大量財富管理公司、私人銀行和富有的個人也曾購買過瑞信的相關債券。
據悉至少有7.5億美元的AT1債券以新加坡元計價,其中91%的客戶群體來自新加坡,另外7%來自亞洲其它地區。
儘管瑞士政府要求瑞銀向股東支付32.5億美元,但其沖銷170億美元的債券決定還是激怒了瑞信債券投資人。據Wilmer Hale律師事務所表示,與美國不同,包括新加坡、中國、印度、韓國和日本等在內的亞洲國家,都有出台旨在保護外國投資的多邊條約下擁有獨特的保護措施。Wilmer Hale律師事務所國際仲裁領域的合伙人Jonathan Lim指出,部分債券持有者認為,瑞士政府違反了此類保護措施,其行為違背了投資者對債權等級的合理預期——即債券持有人的等級應高於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