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傳媒英文新聞網TODAY報道,受害人事後嘗試使用假鈔付款不果,才揭發被告海珊(Feroz Akthar Hussain)的罪行。被告在東窗事發後藏在巴士引擎艙逃往馬來西亞,並在隔天回國後被捕。
案情顯示,育有七名孩子的41歲被告案發時是一名巴士司機。他在去年12月18日,準備向一名菲律賓籍的性工作者索取性服務,但發現自己不夠錢,因此複印了四張50元假鈔,以抵消一小時的服務費。
受害人幾天後嘗試使用假鈔支付酒店的洗衣費,但酒店經理髮現鈔票不妥報警。
被告於今年1月4日早上7點,在一名同事的協助下逃往馬國。被告藏在巴士引擎艙里,通過大士關卡非法出境,並在隔天(5日)下午1點35分入境我國時,因為身上沒有攜帶護照而被移民與關卡局人員攔截。被告最終向當局坦誠自己是要犯。
被告昨天(5日)在使用假鈔和未向移民局官員出示護照的兩項罪名下被判監。法官在下判時,將一項偽造鈔票和另一項潛逃罪考慮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