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Mei Hua共面對兩項牴觸衛生肉類和魚類法令的控狀,指她非法進口101.45公斤的肉類產品和73.65公斤的加工食品,當中包括鴨血、豬血、香菇、煎餅等。
新加坡食品局和移民與關卡局聯合發表文告表示,移民局人員去年1月27日在巴西班讓掃描站的掃描圖像中發現了一個進口貨櫃有異常情況,打開後發現裡面是一批未經許可進口的肉類產品和未申報的加工食品,並交由食品局調查。
食品局在發現這批食品是由被告非法進口後,已將食品銷毀。
食品局表示,進口食品必須符合當局的要求,來源不明的非法進口食品可能會對食品安全構成威脅。
肉類和加工產品也只能從符合我國食品安全標準和要求的國家進口。
違例的初犯者將面臨最高5萬元罰款或長達兩年監禁,或兩者兼施。重犯者的罰款額將加倍,並可能面對最長三年的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