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父女为了在新加坡买公寓
汇款给当房屋经纪的中国朋友
岂料被对方私吞款项
导致合同终止房屋前款被没收
损失近120万新币
女房屋经纪认罪
父女指发展商事后卖出单位
不止没亏损还从事件牟利
因此入禀法庭向发展商追讨这笔钱
据新闻报道
这名32岁中国籍房屋经纪
与女买家是读书时认识的
当时购买的房屋178.5万新币
公寓未完成需分期付款给发展商
中国父女于是委托被告
前后转了超120万新币给被告
帮忙将款项分期交给发展商
被告私吞近60多万新币买奢侈品
其余的付给了发展商和印花税
由于买家没按时付清款项
发展商最终终止交易
近120万新币“定金”被没收
中国籍,房屋经纪,刘思雨
新加坡永久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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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参考 /联合早报,新明日报,8视界新闻网,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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