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阁洗碗叔和洗碗嫂在洗碗间里起冲突,受不了洗碗嫂对他动手又动脚,洗碗叔泼热水反击,烫伤洗碗嫂的头部、脸部和胸部,可能留下永久伤疤。
洗碗叔也因此惹上官司,今早(4日)在使用热水蓄意伤人的罪名下,被判监六个月。此外,他也得偿还受害者约1000元的医药费。
根据新传媒英文新闻网TODAY的报道,67岁被告Thang Jong Kiat和受伤的73岁女同事Chan Ah Lan都是宏茂桥城Malaysia Boleh食阁的洗碗工人。
去年12月17日下午4点30分左右,被告走进洗碗间找东西时,把自己正在喝的一杯热水放在旁边的铁架上。
这时,刚要下班的女同事看到他乱翻东西,就质问他,两人一言不合大吵起来,女同事先踢了被告,也动手打了他。
为了反击,被告就拿起自己的那杯热水泼向女同事,被激怒的女同事再次冲上前打了被告。
被告一边阻挡,一边再次用热水泼向女同事。女同事后退了一下,接着又上前打了被告,过后才走出去向经理投诉。
两人起争执的过程都被电眼拍下。
烫伤部位或留永久伤疤 女同事向经理投诉后到中央医院求医,隔天出院。
根据医药报告,她4.5%的皮肤被烫伤,受伤的部位主要是头皮、脸部、胸膛和腋下。
报告也指,这些伤疤可能是永久性的,但无法断言最终的康复情况。
使用危险方式蓄意伤人的最高刑罚是监禁长达七年、罚款、鞭刑,或任何组合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