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贪腐罪没有金额规定,哪怕你只拿了分外的一块钱,你也会被判刑或罚款。而且犯罪人职位越高,处罚越重。
曾经就有一名公务员因受贿$1坐牢8个月。有位狱警接受一名罪犯$15买了一包香烟,被判处坐牢1年并罚款$15,开除公职,永不录用。
1986年,时任新加坡发展部长郑章远被查出私受$50万贿赂。郑章远乃新加坡元老,与李光耀私交甚厚,事发后立刻找李光耀求情。李光耀冷冷地说:我若帮你,新加坡就完了。最终,被李光耀断然拒绝的郑章远,选择了自尽。
而郑章远在留给李光耀的遗书中道:过去两周我深感沮丧,我对于这样的事应该承担全部的责任,作为一个有尊严的东方绅士,我觉得只有用最高的惩罚才能赎罪。
新加坡还公开设立了全民有奖举报电话,任何人都有举报身边政府工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实在是“丧(gan)心(de)病(piao)狂(liang)”!
总结
一手大棒,一手甜枣。李光耀制定的“高薪反腐”体系,让新加坡短短几十年时间焕发活力,迅速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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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前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