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則文章提到我國交通部長易華仁接受調查的案件,並指貪污調查局不能完全獨立是因為需要向總理報告。
針對文章內容,林傳權說,貪污調查局其實不需要總理的批准來調查任何案件,但因為這次涉及一名內閣部長,當局才尋求李顯龍總理同意。總理也在收到貪污調查局局長報告後的一天內,同意當局展開調查。
林傳權也指出,我國沒有任何一任總理曾阻止貪污調查局調查任何人。如果總理不同意,根據我國憲法,貪污調查局局長還是可以在獲得總統同意後,進行調查。
另外,針對文章指應該讓獨立法官來負責調查兩位部長尚穆根和維文租住黑白洋房的事件,林傳權說,是李總理要求貪污調查局進行調查,而當局在進行調查的過程中,沒有發現任何貪污或不當行為。國會反對黨領袖畢丹星也接受了調查結果。
林傳權表示,李總理和他的接班人副總理黃循財都有決心要仔細調查所有貪污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