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川仁、鍾麗慧(圖:CNA)
李顯龍總理表示,如果可以重新處理前國會議長陳川仁和前議員鍾麗慧的婚外情事件,他會更早做個了斷。
李總理在國會發表聲明時說,針對婚外情事件,他會考慮許多因素,包括:當時的情況、婚外情行為不恰當的程度,以及考慮對涉事雙方家人的影響。
總理說,這類事件至少有三種處理方式。第一,同涉事雙方面談,如果他們停止關係,將不會採取進一步行動。第二,立即採取行動,例如:涉事雙方有上司和下屬的關係。第三,當這種關係引發一些問題時,需要同雙方交談,即使雙方停止交往,也必須根據情況來決定採取什麼行動。
總理指出,陳川仁和鍾麗慧的情況屬於第三類。兩人不屬於上司和下屬的關係,因此他沒有立即採取行動。不過,國會議長和議員之間的婚外情是個問題,他希望採取更溫和的方式讓兩人辭職。
總理說:「在整個過程中,我的重要考量是這個事件對他們的家人的影響。如果他們當時就結束關係,他們不用在這麼不堪的情況下,離開政壇,導致家人受到傷害。可是很遺憾,他們最終還是沒有好好的處理。」
總理說,任何婚外情事件,家人必然會被牽累。他希望無論是涉及行動黨或工人黨議員的事件,大家能夠尊重當事人和家人的隱私。
總理認為,針對婚外情事件至少有三種處理方式。第一,同涉事雙方面談,如果他們停止關係,將不會採取進一步行動。第二,立即採取行動,例如:涉事雙方有上司和下屬的關係。第三,當這種關係引發一些問題時,需要同雙方交談,即使雙方停止交往,也必須採取行動,但採取什麼行動,以及何時這麼做,將取決於事實以及事件越界的情況。
總理指出,陳川仁和鍾麗慧的情況屬於第三類,他已經告知雙方必須終止關係。兩人不屬於上司和下屬的關係,因此他沒有立即採取行動。不過,國會議長有一定的官方身份,因此,他和議員之間的婚外情是個問題,這讓議員和其他職員陷入尷尬,這段關係也是不恰當的。
總理說,他在2020年11月同陳川仁面談,對方告訴他會結束這段婚外情,總理覺得有一些餘地讓雙方處理這件事情,之後再決定採取什麼行動。
總理說,也許在這件事情上,能夠採取的後續行動是:如果婚外情結束,他就讓陳川仁在靠近任期結束前下台,這能減少陳川仁以及家人在面對公眾時的尷尬。至於是否要求兩人都辭職,他當時沒有做出決定。
總理說,他希望採取更溫和的方式讓兩人辭職,不讓他們和家人承受目前所承受的痛苦,總理認為自己把過多的考慮放在如何保護涉事雙方的家人。
總理說,遺憾的是,陳川仁和鍾麗慧沒有結束關係,他們兩人都必須退黨辭職。如果可以重新處理這起事件,總理說應該更早做出了斷,也就是在國會第一會期結束前做出了斷。
總理說,任何婚外情事件,家人必然會被牽累,承受痛苦。他希望無論是涉及行動黨或工人黨議員的事件,大家能夠尊重當事人和家人的隱私,給予他們時間和空間來面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