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用事業局計劃從2025年初開始,分階段向大型的私人供水商徵收污水處理費和耗水稅。新稅務主要影響那些大量收集雨水,以及設有私人海水淡化設施的業者,包括鄉村俱樂部、高爾夫球場和一些工業廠房。
污水處理稅(Waterborne Tax,前稱污水處理費)適用於那些設有私人海水淡化設施的供水業者,以及備有至少350立方米(相等於35萬公升)儲雨箱的業者。(檔案照片)收集少量雨水的個人和機構,例如組屋居民、民眾俱樂部和學校將不受影響。
人力部兼永續發展與環境部高級政務部長許寶琨醫生,8月3日針對公用事業修正法案提出二讀時宣這項消息。
根據公用事業局同日發出的文告,污水處理稅(Waterborne Tax,前稱污水處理費)適用於那些設有私人海水淡化設施的供水業者,以及備有至少350立方米(相等於35萬公升)儲雨箱的業者。
當局也會向售賣淡化海水的私人業者徵收耗水稅(Water Conservation Tax)。
目前,私人供水業者無須支付稅污水處理和收耗水稅。公用局計劃從2025年初開始先徵收50%的稅,並在2026年調高至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