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屋居民將七隻寵物貓圈養在組屋走廊的鐵籠內,排泄物的臭味讓居民忍無可忍,也讓愛貓者擔心貓被虐待。馬林百列市鎮理事會、建屋發展局,以及動物福利團體先後介入,耗時近一個月,貓主才將寵物貓移到屋內飼養。
阿裕尼彎一組屋居民將七隻寵物貓圈養在組屋走廊的鐵籠內,愛貓者向市鎮理事會投訴。記者12月4日下午走訪時,貓只的生活條件還未有明顯改善。(白艷琳攝)
貓咪救助人瓦提(Wati Salamat,50歲,教育顧問)受訪時說,她11月14日接到反饋,指有人將七隻貓關在阿裕尼彎第103座租賃組屋走廊的籠子,於是向當局告發。
根據馬林百列市鎮理事會11月22日給瓦提的答覆,市鎮會、建屋局,以及貓福利協會分別上門與貓主人溝通,希望他給予貓更好的照料,並保持走廊清潔。
《聯合早報》記者12月4日下午到現場採訪時發現,貓的生活條件並未出現明顯改善。在長約1米、高約1.4米的籠子裡,七隻貓趴在三層鐵絲格網上,籠子底部則因早前降雨存在少量積水,貓砂和食物都被浸濕。
住在同一層的陳姓退休人士(70歲)說,貓主養貓多年,過去會讓貓自由活動,有時貓會在走廊上跑動,還會隨地大小便,有一次甚至到她家裡排泄,對鄰居造成困擾。
貓主:擔心亂跑發生意外才把貓關在籠子
貓的主人祖馬特(Jumat Muhammad,65歲,清潔工)隔天受訪時說,他沒有虐待貓的意思,把貓關在籠子裡是因為白天不在家,擔心貓咪亂跑發生意外。
祖馬特強調,他每天早晚都會清理籠子,添加食物、水和貓砂,每天也會清理走廊,儘量不給鄰居造成影響。「我每個月在這些貓身上花200多元……我把它們當成孩子一樣看待。」
他告訴記者,他已配合當局要求,為部分的貓尋找領養人,並將其餘的貓移入屋內,不再使用貓籠。
馬林百列市鎮會回應《聯合早報》詢問時說,市鎮會人員接到投訴後多次上門,尋求貓主人合作,為當中的一些貓尋找領養者,並將其餘的貓轉入室內以保證安全。市鎮會下來也將繼續關注情況。
貓健康狀態總體良好並已絕育
國家公園局動物與獸醫事務組高級署長郭瑞菁回復詢問時說,當局在12月3日接到相關通報,到現場查看後認為貓的健康狀況總體良好,並已全部絕育。
動物與獸醫事務組也將與貓主人合作,確保貓只得到良好的照顧。
新加坡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執行理事長桑卡爾(Aarthi Sankar)受詢時說,在戶外設籠子養貓是不能接受的行為,將多隻貓養在一個籠子裡也會影響它們的健康。
桑卡爾說,協會在此次事件中,與有關部門合作,為改善貓的生存環境出力。在知道主人有意送養貓咪後,協會也帶走兩隻貓,為它們尋找領養人。協會在12月8日再次訪問該單位時,看到其餘的五隻貓已在室內自由活動,情況較此前有所改善。
組屋養寵物問題 向誰反映最有效?
阿裕尼彎樓道籠養貓事件雖然得以解決,不過從投訴到解決前後耗時近一個月,甚至需要多個有關部門和機構的人員幾次上門,如此「大費周章」,也難怪鄰居們選擇隱忍多年。
記者初次走訪時,雖然貓籠附近的地面還算乾淨,但五米外就能聞到濃烈的氣味,風起時味道飄散更遠。據鄰居說,以前的臭味和衛生問題更加嚴重。
許多鄰居聽聞記者來意後,下意識搖了搖頭,無奈地指出他們雖然受到貓只的影響,且也曾向當局反映,但並沒有很大改變,他們也只好看在鄰居情分上,儘量忍受。
據觀察,很多鄰居都在鐵門上安裝擋板,防止貓只遛進屋內。
由於不同政府部門受各自條例局限,單一部門很難迅速解決類似的問題。
例如,組屋走廊的問題,一般是由負責該區的市鎮理事會而非建屋發展局解決。若動物沒有遭到虐待或可能有生命危險時,動物與獸醫事務組也很難強行執法。
當局過去不是沒有採取過法律行動,儘管法令明確規定,組屋內不得飼養貓只,違法者最高可被處以4000元罰款,但大多數時候,建屋局對於在組屋養貓者還是柔性處理。
愛貓者瓦提說,她救助貓只多年來,求助無果的情況遇到不止一次。她擔心,隨著當局計劃在明年實施貓只管理框架,解除歷時34年的「養貓禁令」,類似的問題可能會越來越多。
「我理解每個部門所管領域不同,需要多方配合協調,但這樣效率太低,對貓的保護可能也不夠及時。」
就在記者寫這篇側記時,瓦提又發來一個網民的投訴,指在另一處組屋的走廊,又有人籠養多隻貓。「我們該向誰反映,才最有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