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士垃圾焚化厂。(图:iStock)
国家环境局、环境局部门主管和大士垃圾焚化厂总经理,因抵触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法令,今天被控上法庭。
位于大士20道的大士垃圾焚化厂是在2021年9月23日约下午3点发生起火爆炸事故,造成两死一伤。
根据总检察署和人力部的联合文告,国家环境局作为焚化厂雇主因没有采取适当措施确保职员的安全而被控;大士垃圾焚化厂总经理Ng Wah Yong和环境局部门主管Lee Yew Binn则因玩忽职守危及他人安全而被提控。
根据法令,未能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员工安全的雇主,将会被罚款高达50万元。至于被判危害他人安全罪行的人士,罚款最高为三万元或监禁最多两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