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注册上市,营商环境好,政策稳定

2024-06-22     静姝     7962

04 新交所SPAC上市的核心条件

新加坡是亚洲主要市场里面第一个允许SPAC上市的国家/地区,旨在吸引更多亚洲区域的独角兽及高增长公司在新加坡上市,并吸收市场资金增强新交所流动性。

新交所SPAC上市的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核心条件:

1、最低市值不得低于1.5亿新元;

2、上市后24个月内完成并购交易(即de-SPAC),在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最多可延长12个月;

3、发起人的股份在SPAC上市到并购交易后6个月内处于锁股期,符合相关要求的发起人需就所持股份的50%再多履行6个月的锁股期;

4、根据SPAC的市值规模,发起人必须在SPAC上市时认购不低于2.5%至3.5%的IPO股份/单位/认股权证;

5、股东所持有的认股权证可与普通股分离,认股权证行权导致的股东稀释影响不得超过50%;

6、必须在获得过半数独立董事的批准和过半数股东的投票支持后才能进行并购交易(de-SPAC);

7、所有独立股东均享有赎回权;

8、发起人在上市时持有的激励股份上限为20%; 新交所表示,将与新加坡证券投资者协会合作,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广大投资公众对SPAC的了解。

05 SPAC上市与传统IPO比较

对发起人而言,SPAC上市成功率高、成本低、融资便利,且发起人通常可在De-SPAC交易成功后获得丰厚收益。

对投资者而言,SPAC提供了一种新的投资产品,可以与专业投资者(发起人)一起参与到对未上市公司(标的公司)的投资中去,而这类投资机会以往通常只能由私募投资者享有。

此外,股份回购权的存在可保证若SPAC投资者不想成为继受公司的股东,他们可以避免(或至少减低)投资亏损。

对于标的公司而言,SPAC为公司提供了一种新的上市路径选择,且具有上市时间更短、价格和交易的确定性更高、交易架构更灵活等特点。

同时,相较于过往所谓的“借壳上市”,SPAC公司为新设且没有业务的公司,股权结构清晰,无历史遗留债务问题,且无需由标的公司的股东向SPAC支付“壳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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