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解读:新加坡强化对挂名董事的监管

2024-07-04     静姝     14913

7月2日新加坡通过了新法案,针对加强企业服务商(corporate service provider,简称CSP)行业监管制度,并对公司挂名董事(nominee director)施加更严格的限制以加强反洗钱制度。这期,新方舟将介绍主要变化。

新规解读:新加坡强化对挂名董事的监管

图片来源:The Business Times,2024年7月2日

什么是挂名董事?

挂名董事是指在法律上被任命为公司董事,但实际上不参与公司日常管理和决策的人。他们通常是为了满足法律或监管要求而被任命的,其职责和权限受限,实际决策由公司幕后实际控制人作出。

根据新加坡公司法,每家公司必须至少有一名董事是新加坡居民(包括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或有新加坡就业准证的外籍人士)。对于那些没有在新加坡居住的外国投资者,他们可能会任命挂名董事以满足这一要求。

新规解读:新加坡强化对挂名董事的监管

新法案对企业, 挂名董事和企业服务商的要求

企业:

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将公开公司里的挂名董事和挂名股东,但不会披露其背后的指定人身份。

公司必须向ACRA提供挂名董事和股东的详细信息,以及委任者的身份信息。这些信息仅供ACRA和其他公共机构使用。

任何公司、有限责任合伙企业(LLP)或个人若未提供准确信息,可被罚款高达25,000新元。

企业主和公司高管需要提交住宅地址和一个实际联系地址,实际联系地址将替代住宅地址公开。

挂名董事:

个人仅能在企业服务商的安排下担任挂名董事,除非该个人本身是注册企业服务商的持牌人。

不遵守此要求者可被罚款高达10,000新元。

企业服务商:

企业服务商必须确保他们安排担任挂名董事的个人适合企业,了解并有时间和能力履行挂名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企业服务商必须履行其检测和防洗钱的义务。

未能履行相关义务者将面临高达100,000新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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