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总理公署部长兼财政部及国家发展部第二部长英兰妮,7月2日在国会提呈会计与企业管制局(加强登记和监管)法案二读。
该法案寻求修订八项法令,包括2004年会计师法、2004年会计与企业管制局法、2014年商业名称注册法、以及1967年公司法等。有关修订已在国会三读通过。
本篇将对新加坡公司注册方面新规进行深度解读。
一、企业服务供应商法案和公司与有限责任合伙人(杂项修订)法案
为了进一步优化商业环境,保障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新加坡政府于2024年7月2日通过了两项重要法案,即:企业服务供应商法案和公司与有限责任合伙人(杂项修订)法案。
该法案主要作出了以下主要修改:
未在ACRA注册,将面临高额罚款:
l 要求所有在新加坡境内和从新加坡境内从事提供公司服务的业务的商业实体在ACRA注册为注册服务提供商
据统计,新加坡目前有近3000家企业服务供应商受会计与企业管制局监管,它们占了所有登记注册活动的70%。
在新加坡提供企业服务的公司,无论其客户在本地还是海外,均需向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登记注册,成为认证的企业服务供应商。
未遵守此规定、未在ACRA完成注册的企业,将可能面临25,000新币的罚款。
加强反洗钱机制:
l 要求所有已登记的CSP遵守各项义务,包括反洗钱、打击资助恐怖主义和防止大规模毁灭性武器扩散的义务(反洗钱/打击资助金融活动/防止资助金融活动的义务);
l 对注册的社区服务提供商及其高级管理层违反反洗钱/打击资助恐怖主义/自我保护义务的行为实行罚款;
新加坡最新法案不仅扩大了登记注册义务的范围,将提供特定会计服务的企业服务供应商也纳入其中,还对不履行侦查和防止洗钱义务的供应商施加了更严厉的惩罚。
违规者面临的罚款从原先的25000新币大幅提高至10万新币。此外,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如首席执行官,一旦被判有罪,同样可能面临最高10万新币的罚款。
例如:某企业服务供应商在为一家公司提供服务时,未严格履行反洗钱审查义务,导致该公司被用于洗钱活动。相关部门在调查后,对该企业服务供应商处以了高额罚款,并追究了其法律责任。
代理董事的指定权利:
l 禁止任何人士以业务方式担任被提名人董事,除非该项委任是由注册资深专业人士安排,并经注册资深的专业人士评估为适当和适当;
l 规定被提名人董事及被提名人股东的被提名人身份及其提名人的身份须向ACRA披露;及
l 增加与须登记控制人登记册、被提名人登记册及被提名人股东登记册有关的罚款。
只有经认证的企业服务供应商所安排的代理人,才有资格担任公司的代理董事,违反规定者将被处以最高1万新元罚款。
这意味着外籍客户不能直接安排个人作为名义董事,必须通过合法注册的企业服务供应商来进行。
另外,企业服务供应商也要确保代理董事能履行委托责任,否则将面临最高10万新元的罚款。
二、加强个资保护 ACRA未来仅公开企业联系地址
总理公署部长兼财政部及国家发展部第二部长英兰妮,7月2日在国会提呈会计与企业管制局(加强登记和监管)法案二读。
该法案寻求修订八项法令,包括2004年会计师法、2004年会计与企业管制局法、2014年商业名称注册法、以及1967年公司法等。有关修订已在国会三读通过。
企业接下来向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登记注册,除了须提供相关人员的个人住家地址,也要提供一个联系地址。为了提高资料保护,当局将只公开联系地址。但若无法按联系地址联系上个人,当局有权依法公开住址。
具体新规解读如下:
加强对个人住址的保护
企业注册时的住址和联系地址要求:
根据新规,企业在注册时,必须同时提供相关人员的个人住家地址和一个联系地址。联系地址必须是可以通过邮寄方式联系到的地点,例如办公室。
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将只公开联系地址,而非个人住址。这一措施旨在保护个人的隐私,避免住址信息被不良分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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