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24年新中两国之间实施免签政策,旅游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热潮。越来越多的中国游客涌向新加坡,这不仅带动了新加坡旅游市场的繁荣,也为新加坡各大景区、酒店、餐饮等行业注入了大量的经济活力。
然而,旅游业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无牌导游和非法包车等各种不规范现象。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游客的权益,新加坡旅游局表示将加大打击力度,对无牌导游和非法包车服务进行严惩。
面对激增的游客数量,一些无牌导游和非法包车运营者瞄准了这一市场。他们未经正规途径注册或获取合法执照,提供导游服务和包车服务。这类服务虽然可能价格低廉,但缺乏专业保障,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甚至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新加坡旅游局调查发现,一些非法包车司机没有接受过任何相关培训,导致交通事故频发;无牌导游的业务能力不足,给游客提供错误信息,甚至参与欺诈行为。
为打击无牌导游带团和其他旅游业非法乱象,新加坡旅游局和陆路交通管理局发出通知给国内外旅游业者,提醒他们必须遵守新加坡旅游法和新加坡陆路交通法规。旅游局也将继续在各名胜景点进行执法检查。新加坡一些导游则会组织志愿监督小组协助旅游局加强管制。
新加坡旅游局和陆路交通管理局在听取导游和业者的反馈后,于10月2日的发出联合公告:
STB 和 LTA联合公告原文
联合公告主要内容:
公共服务车辆许可证(PSVL)
根据1961年《道路交通法》(RTA),所有车辆,包括外国注册车辆,必须拥有有效的公共服务车辆许可证(PSVL)才能提供计程车或私召车(PHC)服务。任何人若使用(或允许使用)未获得有效PSVL的车辆提供计程车或私召车服务,可能会因违反RTA第101(1)条而被调查并起诉。一旦被定罪,违法者将面临最高3,000新加坡元的罚款或最长六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并罚。所使用的车辆也可能被扣押和没收。
无牌导游或领队不能在本地提供导览服务
新加坡旅游局提醒,无牌导游或领队不能在本地提供导览服务。任何为游客提供收费的无牌导游服务及任何雇用无牌导游服务的人,将在旅游局法令下接受调查和被提控。一经举报或被抓,初犯者将面临最高5000新币罚款,重犯则将罚款最高1万新币。
雇佣、聘用或使用无照导游提供服务的个人,可能会因违反STBA第21(4)条被调查和起诉。
未持有公共服务车辆执照的司机
不可提供收费跨境载客服务
旅游局也提醒,在新加坡本地未持有公共服务车辆执照(Public Service Vehicle License)的司机,若提供收费跨境载客服务,一旦定罪,最高可罚款3000元,或监禁最长六个月,或两者兼施。
如果有本地旅行社使用非法车辆和非法导游,一经发现将马上吊销旅行社执照。本地导游使用未经批准的外国车辆,除了可能面对额外罚款,导游执照也可能暂时吊销或吊销。据了解, 过去两年内32司机因提供非法跨境客运服务被捕,所有涉案车辆都被扣押,被定罪者也会判以高额罚款和没收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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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外国车辆不可提供点对点服务
在新加坡,使用外国车辆提供点对点(Point-to-point, 简称P2P)的服务也是违法行为。由于在外国注册的非法车辆可能没有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能会让乘客无处索赔。
唯一获准提供跨境私召车或计程车服务的合法运营者是新加坡的计程车以及持有东盟公共服务车辆许可证(ASEAN PSVP)的马来西亚计程车。马来西亚计程车车主还必须获得公共服务车辆许可证(PSVL),并且他们的司机必须持有有效的计程车司机职业执照,方可在新加坡与马来西亚之间接送乘客。
旅游局和LTA强烈敦促所有运营商遵守法律,避免参与、宣传或提供使用未持有有效PSVL及适用的外国车辆许可证的私召车或计程车的非法P2P服务,这些车辆在新加坡境内外运输乘客均属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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