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逮捕三名涉嫌抢劫伤人和接收赃物的男子。
警方发表文告说,星期二(15日)早上9点40分左右接到报案,指芽笼35巷发生抢劫伤人案,一名27岁男子遭一名身份不明的男子袭击,受了轻伤,身上的手机和现金被抢走。
警方展开调查,调阅闭路电视录像画面,确认三名嫌犯的身份后,在前天(16日)和昨天(17日)将他们逮捕归案。三人的年龄介于21到36岁之间。
初步调查显示,案发当天,29岁的嫌犯袭击受害人,抢走对方七元的现金和价值199元的手机后,把手机交给21岁和36岁的同伙,由他们负责转卖。警方过后起回手机,并扣押为证物。
三人今天(18日)面控,29岁的男子将被控抢劫伤人,另外两人被控接收赃物。
根据我国法律,一旦罪名成立,抢劫伤人可被判监禁5到20年和鞭刑至少12下;接收赃物可被判监禁最长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抢男子的手机。(图:新加坡警察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