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總統佐科是自今年1月1日起,推行為期六個月的第二次稅務特赦計劃,但當時他沒有定下明確的目標,希望所收到申報資產達到多少。
在計劃下,沒有在第一次稅務特赦計劃申報資產的納稅人,可以申報相關資產。他們也可以申報在2016年至2020年間取得但未申報的資產。當局將把這些資產列為額外收入,並徵收介於6至18%之間的稅款,這比第一次稅務特赦計劃的罰款率來得高。
印尼政府在2016年推行第一個稅務特赦計劃時,共發現3000億美元之前未申報的資產,並通過徵稅獲得超過90億美元的收入,被當局形容為全球最成功的稅務特赦計劃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