畸恋11岁女学生11年 已婚男教师监14年2月

2024-11-30     静姝     5815

(新加坡讯)33岁已婚小学男教师被指与11岁女学生畸恋长达11年,甚至在对方未成年时就开始胡搞,经审讯被判罪成,坐牢14年2个月。

被告是现年51岁的小学男教师,受害者目前29岁。

被告面对8项包括性侵未成年少女,以及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的控状,他不认罪,选择抗辩。

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受害者身份等资料。

判词显示,受害者称在2006年9月就与被告开始交往,两人隔年有亲密行为,从爱抚、自慰、一路升级至指侵,被告甚至在她未满16岁就发生性关系。

两人的畸恋多年,直到2017年6月13日,姐姐从受害者手机里找到3段影片,内容是受害者披露在感情上遇到困难,有与被告分手的打算,但又无法跟他人吐露心事,担心被告惹祸,因此才会录下影片。

受害者出庭供证时说,被告第一次与她性交时,曾问她是否满16岁,受害者说还未16岁,并指出因为不清楚被告问题的意义是什么,因此一直记到现在。

被告则否认所指,称他是2011年5月,在受害者满16岁后才与她交往,性行为也是在2012年1或2月才发生。

不过,据受害者在2013年9月6日传给被告的简讯里,提到当天是被告向她告白的7周年,意味着被告早在2006年就向受害者告白。

受害者也在2011年6月26日传简讯给被告,不满对方不在乎自己是否还是个处女,她的自尊对被告来说一点都不重要。

法官指出,简讯内容能证实受害者的证词,认为她是个可信的证人,加上被告早前在口供里已承认在受害者念中一至中三时,两人就发生性行为,包括指侵,最后判被告罪名成立。

畸恋11岁女学生11年 已婚男教师监14年2月

被告与女学生谈恋爱,期间多次胡搞。(示范照)

被告称受害者陷害他 被告庭上称受害者是要陷害他,但法官指事件由受害者姐姐揭发,而且受害者还求父母不要报警,自己愿意当被告的小老婆,认为受害者没有陷害被告的动机。

受害者也说,她与姐姐向父母指出愿意嫁给被告的想法时,父母极力反对,他们认为被告占了受害者便宜,不肯给予祝福,反而要被告得到法律制裁。

受害者如今已为人妻,与丈夫育有一名孩子,她说担心孩子知道这件往事后会对她失望。

被告几次崩溃入院 被告今年和去年审讯期间几次崩溃送入院。

被告称口供并非自愿给的,以及录口供时精神状态不佳,并以在审讯期间崩溃入院为依据。

但法官说,被告今年和去年在审讯时几次崩溃被送入医院,距离录口供已有6至7年时间。

法官指出,被告2012年11月至2014年12月、2022年9月、以及2023年8月,因抑郁症和焦虑症发作入院,时间点与工作压力、父亲过世、妻子在屋里两次撞见受害者、以及被告被盘问等事件有关,没有证据显示被告在录口供时焦虑症发作,或有抑郁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