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及越南歷來最大金融詐騙案而被判死刑的女首富張美蘭的上訴被駁回。
胡志明市高等人民法院的法官表示,案件帶來的損失巨大、後果嚴重,沒有減輕刑罰的依據。
根據越南法律,張美蘭如果償還至少75%的挪用資金並且與當局合作,仍有望獲得死刑減刑。檢察官已告知張美蘭須償還大約110億美元,才能避過死刑。她也可以向越南國家主席梁強請願,希望能獲得特赦。
張美蘭是房地產發展商盛發集團的主席。她因為侵吞西貢商業銀行125億美元,在今年4月被法院判處死刑。檢察官認為,這起金融詐騙案所造成的損失達270億美元,約占越南去年國內生產總值的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