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道總毀謗敗訴反被令賠償 道姑道長考慮上訴

2025-01-08

本地一名道姑和一名道長指道教總會毀謗,損壞他們的名譽,要求道總道歉賠償,國家法院今天(8日)裁定他們敗訴,且必須賠償道總至少6萬5000元。訴方表示,正在考慮是否上訴。

起訴新加坡道教總會的是劉愛芳(Lou Ai Pang)和高榮駿(Kow Jong Tsuan),他們曾分別是道教青松觀(新加坡)的主席和靈寶皇壇的總務,他們的代表律師是Louis Lim & Partners的林喜團律師;道總的代表律師則是JL Law Chambers LLC的李憲聰律師。

這起民事訴訟案2023年10月25日在國家法院開審,經過歷時八天的審訊,法官今天做出裁決。

道總在報章上刊登的通告(圖:法庭文件)

案件有兩條導火線兩名起訴人是因兩起事件而對道總產生不滿,因而展開訴訟,其一是道總會長陳添來2020年9月在第16屆理事會選舉會議上的發言,被指影射他們涉及不誠實和行為不當。

兩名起訴人沒有出席這場理事會選舉,有出席者事後將會長的發言錄音發給他們,他們聽了之後認為會長的發言是在影射他們,詆毀了他們的名聲。

根據法庭文件,這些言論包括指高榮駿出席一些祈禱會時都收紅包,但紅包沒給回道總,還指他們在管理自己的道觀時把事情做到不三不四、一塌糊塗等。

針對這起事件,法官認為訴方沒有釐清真相,也沒有事先要求發送簡訊給他們的人出庭作證,就提出訴訟,因此沒有盡舉證的義務。

另外,兩名起訴人也對道總在報章刊登的一則通告感到非常不滿。

根據道總在2020年刊登的通告,道教青松觀(新加坡)的主席和靈寶皇壇分別在2016年和2017年解散理事會,並在社團註冊局取消註冊,道總按章程取消兩間宮廟的會員資格。

通告也提到,劉愛芳和高榮駿不能代表道總參與任何宗教活動,兩人的宗教活動也與道總無關。

兩人指道總對人不對事,讓他們面對其他道友的排擠,但法官不認為通告內容具有毀謗成分。

法官最後裁定,表面證據不成立,訴方敗訴,必須賠償道教總會6萬5000元以及其他費用。

劉愛芳和高榮駿在庭上聞判後在代表律師的陪同下步出法院。高榮駿受訪時說,案件還有一些細節可能沒有被考慮在內,他正在考慮是否上訴。

陳添來:對於指控感到失望道總的代表律師表示,這起案件已經審理了三年,訴方的指控如今完全被駁回,正義得到伸張,道總為此感到欣慰。

早前以辯方證人身份出庭的道教總會會長陳添來今天沒有出庭。

目前人在國外的陳添來通過電話受訪時說,很高興道總勝訴,但對於會員的毀謗指控感到失望。

他說:「原本到了審訊最後階段,法官問我們要不要和平解決,我說可以一筆勾銷,可是他們不要。」

他也重申,案件所涉及的通告只是很正常的通告,沒有針對兩名起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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