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這些腳踏車騎士包括19歲的諾丁尼(Ahmad Noordinie Mohamed Noorshah)和伊爾凡(Muhammad Irfan Muhamad Noor),以及20歲的穆海迪(Muhaidy Marhady)和阿立尤(Muhammad Aliyul Qadry Mohamad Razak)。
根據《兒童和青少年法》,其餘兩名騎士的姓名不能公開,因為他們在犯案時只有17歲。
六名青年早前已就藐視騎行規則認罪。
他們是在去年5月10日晚上,在烏節路一帶危險騎行,還拍攝了在車輛間穿梭和「特技表演」的視頻。
在緩刑監視下,這六名青年晚上10點至早上6點之間不得外出,並且必須完成40到60個小時的社區服務。
其中一名被告伊爾凡被令佩戴電子監視器四個月,直到入伍為止。
所有被告的父母也必須簽保5000元作為守行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