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 去年新加坡和馬六甲海峽共發生62起劫船事件,比2023年少一起或2%,亞洲去年發生兩起最嚴重的持械劫船第一級事件,不但有船員重傷或被擄,貨物也被劫走,是2020年以來的第一次。
亞洲反海盜及武裝搶劫船隻區域合作協定組織資訊共享中心(ReCAAP ISC)周四(1月9日)公布最新年度數據,新加坡和馬六甲海峽發生的62起武裝劫船事件中,86%未傷及船員;8%有船員遭綁起來;3%的肇事者對船員施暴。其中有52起發生在東向航道,6起發生在預防區,4起發生在西向航道。
持械劫船指發生在內陸水域、群島水域和領海的騎劫事件,海盜行為指發生在公海的這類事件。
劫船者最常在夜深人靜時干案,多達84%的事件發生在深夜11時至清晨6時之間,尤其是凌晨2時至3時。最常遭殃的船型是散裝貨船,比率高達76%。
亞洲去年共發生105起武裝劫船事件和兩起海盜事件,比前年多6起。其中,67起是船舶在航行過程中發生的,其餘40起則在拋錨時發生。當中11起事件是登船未遂。
蘇祿—西里伯斯海域連續4年未發生綁架船員勒索贖金的事,上一次有這類事件的報告是在2020年。
報告披露,去年在亞洲所有劫船案中,最嚴重的第一級,以及第二級、第三級事件的數量,均較前年有所增加;最輕微的第四級事件則大幅減少。
去年有42起屬於第四級事件,即匪徒登船時沒有攜帶武器和傷人,比前年減少18起。
匪徒攜帶利器但沒傷人的第三級事件有36起,比前年增加6起。
匪徒攜帶武器包括槍械、可能傷人的第二級事件有16起,較前年增加6起。
亞洲去年兩起一級劫船事件都在印尼加里曼丹中部岸外。
去年發生兩起第一級事件,均發生在印尼加里曼丹中部岸外。在其中一起事件中,船員遭劫持。
在另一事件中,脂肪酸甲酯貨物被抽走。前年則沒有發生第一級事件。
去年在亞洲的大部分劫船案中,都由4名至6名男子犯案。
報告指出,去年有更多涉及不法分子持刀或類似槍枝的物件用於威脅船員的事件。最常被偷竊的是引擎備件。
ReCAAP ISC執行長納達蘭加受詢時指出,各國執法部門負責在各自國家的水域打擊劫船。
據他觀察,在印尼水域內,只要當局在某處加強執法力度,那裡的劫船事件就有所減少,卻轉移到其他水域。
他分析,由於印尼幅員遼闊、有大量漁業活動,加上執法部門眾多,也可能是當局缺乏政治意願,因此影響了執法效率。相較之下,在新加坡水域,警察海岸衛隊和新加坡海軍部隊分工明確。
ReCAAP ISC副主任李璇瑂提醒,劫船發生後,應迅速通報當局,各國也須加大逮捕和起訴的力度,才能有效遏制劫船及海盜行為。
「逮捕犯罪者,將向他們發出強烈的遏制信號。不然這類事件將繼續發生,並讓犯罪者愈發膽大,這可能加劇事件的嚴重程度,造成更大的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