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因為進行虛假的股票交易推高兩隻股票的股價,以及在未經股票行授權的情況下,使用他人的帳戶進行交易,被處以35萬元的民事罰款。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和警察部隊商業事務局聯合發表文告說,2018年12月到2022年8月之間,Gui Boon Sui購入掛牌公司協和及大中酒店的股票,蓄意推高這兩隻股票的閉市價。除了使用個人的股票交易帳號,他也使用兩名雇員的交易帳號購入這些股票。
Gui Boon Sui承認觸犯《證券及期貨法令》,並同意在不被控上法庭的情況下,支付民事罰款。他也承諾,在兩年內不擔任公司董事或參與任何公司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