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地點在馬西嶺路第3棟組屋樓下。 (檔案圖)
(新加坡訊)不滿九旬失智翁誣賴他欠錢,七旬老翁在爭執間抓住對方揮動的拐杖,再推了對方一下,導致對方倒地撞頭送院不治,昨日被判坐牢兩年4個月。
被告卓德財(73歲)昨日承認一項蓄意重傷他人的罪名。死者是90歲的朱振南。
這起事件發生在2023年10月15日,上午11時20分左右,地點是新加坡馬西嶺路第三座組屋的組屋樓下。
案情揭露,被告與死者都是獨居的退休人士,兩人並不相識,但被告曾在事發組屋附近見過死者。死者行動不便,使用拐杖出行,且患有失智症。
案發當天上午11時19分,死者拄著拐杖走到組屋樓下的凳子坐下。約9分鐘後,當被告經過時,死者突然大喊,表示被告欠了他100新元。隨後,被告轉過身上前與死者理論。
根據庭上播放的電眼畫面顯示,雙方激烈爭執,死者站了起來,隨後拿起拐杖至少兩次揮向被告。被告抬手抓住拐杖,兩人僵持不下。不久後,被告鬆開拐杖,並推了死者一下,結果導致死者往後摔倒,後腦勺重擊到地面。
事後,被告在原地駐足,但並未向一動也不動的死者施救。被告接著離開現場。
有民眾發現死者,隨之召救護車。民防部隊到場時,死者仍可坐起身、睜開眼睛,但他沒有回答問題,並且多次嘔吐。死者送院後,當晚不治身亡。
死者朱振南。 (檔案圖)
事後,警方根據電眼追蹤被告身份,於隔天凌晨上門逮捕被告。
被告事發後沒召救護車,如常出門到雜貨店買快熟面,看到醫護人員後,也沒有上前提供援助或說明情況。
被告離開案發現場後返家,並在兩分鐘後離家下樓。當時,已有數名路人圍在受害者身邊。被告以為已有人召救護車,於是過馬路到附近的雜貨店,購買快熟面和香菸。約10分鐘後,被告回到案發現場,看到醫護人員向死者施救,隨後直接回家。
控方指出,被告在事發後繼續進行日常活動,即使看到有醫護人員到場,也沒有上前說明情況,促法官判被告坐牢36至38個月。
被告求情時表示,被告事發後在現場停留了26秒,因驚嚇過度,害怕靠近死者,而未採取行動。
被告的代表律師進一步說明,表示被告年事已高,最高學歷僅為小學,雙親都已逝世,無兄弟姊妹且未婚。在還押期間,無人能夠為其擔保或探視他。
律師也說,儘管被告早年曾因非法賭博被定罪,但至今已40餘年未再犯。
律師透露,過去5年,被告也因健康問題無法工作。另外,被告在被捕後積極配合警方調查,並及早認罪,因此懇請法官酌情,判處他28至30個月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