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丹星去年3月19日被控兩項控狀,指他在2021年12月10日和15日向國會特權委員會作偽證。
案件在去年10月14日開審,控方前後傳召案件主人翁辣玉莎、跟她關係要好的兩名工人黨前幹部羅佩穎和Yudhishthra Nathan,以及工人黨前秘書長劉程強共四名控方證人出庭供證。
法官在11月5日裁定畢丹星表罪成立,他獨自上證人欄抗辯,沒有傳召其他證人,前前後後13天的審訊在11月8日結束。
法官指示控辯雙方在今年1月13日之前提交結案陳詞,之後如有任何回應的陳詞,則在1月31日之前提交。
控方團隊包括高級副總檢察長洪清福,協助他的有拉馬薩米(Sivakumar Ramasamy)、陳炳恩和盧匯宜。辯方團隊則由Andre Jumabhoy律師事務所的Andre Darius Jumabhoy帶領,Aristotle Emmanuel Eng Zhen Yang提供協助。畢丹星的父親Amarjit Singh是名資深刑事律師,他在審訊過程中也列席辯方律師團隊中,不時為畢丹星出主意。
在法官作出裁決之前,《8視界新聞網》帶你回顧這起案件的背景和審訊內容。
案件背景2021年8月3日,時任盛港集選區議員的辣玉莎在國會上謊稱,曾陪同一名性侵受害者報案,並指警員行為不當。她同年10月4日再次在國會重複謊言,直到11月1日才承認撒謊,隨後辭職。
國會特權委員會在2021年12月2日展開聽證會,辣玉莎、羅佩穎、Yudhishthra Nathan、工人黨副主席費沙、工人黨秘書長畢丹星、工人黨主席林瑞蓮、同為盛港集選區議員的林志蔚等人都向國會特權委員會供證。
畢丹星在《國會(特權、豁免和權力)法令》下面對的兩項控狀,第一項指他在2021年12月10日向國會特權委員會供證時,謊稱他同年8月8日與林瑞蓮和費沙開會時,就要辣玉莎在國會上澄清謊言。
第二項控狀則指他在2021年12月10日和15日向國會特權委員會供證時,謊稱他同年10月3日與辣玉莎談話時,要她承認自己在國會撒謊。
相關報道:
面對兩項牴觸國會法令指控 畢丹星表示不認罪
19/03/2024 11:20
02:57
面對兩項牴觸國會法令指控 畢丹星表示不認罪
時間線:從辣玉莎在國會撒謊 到畢丹星案開審始末
未完待续,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nextpage}13/10/2024 07:00
時間線:從辣玉莎在國會撒謊 到畢丹星案開審始末
畢丹星案周一開審 一文看懂他為何被控
13/10/2024 07:00
畢丹星案周一開審 一文看懂他為何被控
畢丹星案審訊:控方證人供證 拼接案發時間線
27/10/2024 16:12
畢丹星案審訊:控方證人供證 拼接案發時間線
案件開審1)辣玉莎承認向「向全國說了謊」 被指是「撒謊精」辣玉莎在去年10月14日案件開審首日,以本案首名控方證人的身份出庭供證。
辯方律師Andre Jumabhoy開始盤問她時集中火力炮轟她是慣性「撒謊精」,試圖以更多謊言掩蓋之前的謊言,甚至在一個簡訊里就說了四個謊。律師問她,她對多少人撒了謊。辣玉莎說:「我在國會發言,向全國撒了謊。」
相關報道:
辣玉莎稱曾問是否應說出真相 畢丹星說太遲了
14/10/2024 16:40
辣玉莎稱曾問是否應說出真相 畢丹星說太遲了
國會澄清未提畢丹星等知情 辣玉莎:想保護他們
14/10/2024 17:56
國會澄清未提畢丹星等知情 辣玉莎:想保護他們
辯方開始盤問辣玉莎 直指她謊話連篇
未完待续,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nextpage}15/10/2024 12:46
辯方開始盤問辣玉莎 直指她謊話連篇
第二次出席聽證會才提「帶進墳墓」 辣玉莎被指口供不一致
15/10/2024 16:12
第二次出席聽證會才提「帶進墳墓」 辣玉莎被指口供不一致
2)辯方三度申請彈劾辣玉莎 兩次申請沒通過辯方律師在第二天和第三天的審訊時盤問辣玉莎,先後拿她在聽證會、給警方的口供書和庭上的供詞,指她的證詞前後不一,三度當庭把她請出庭室,向法官申請彈劾她。
控方在辯方一再提出彈劾後提出反對,強調彈劾程序不應輕易啟動,並指辯方提出的內容差異並非控狀的關鍵所在。
其中兩個申請沒有通過;法官表示,辣玉莎的相關證詞並無「實質性的矛盾」或「非常重要的實質不同」。
法官只允許了其中一次申請,但尚未針對批准的彈劾申請作出裁決。
根據案件的審訊程序,證人在庭上的證詞和口供書內容如果出現矛盾,而又無法給出合理解釋,控辯雙方任何一方可在審訊過程中隨時申請彈劾證人的可信度。若法官通過申請並裁定證人的證詞不可信,裁決時就不會採納證人的相關證詞。
相關報道:
指她口供前後不一 辯方申請彈劾辣玉莎
15/10/2024 18:34
01:29
指她口供前後不一 辯方申請彈劾辣玉莎
辯方彈劾再彈劾 辣玉莎兩天三次被彈劾
16/10/2024 18:06
02:01
辯方彈劾再彈劾 辣玉莎兩天三次被彈劾
辯方再次申請彈劾辣玉莎 法官這麼說
未完待续,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nextpage}16/10/2024 13:40
01:27
辯方再次申請彈劾辣玉莎 法官這麼說
3)劉程強旋風供證20分鐘 揭他建議辣玉莎應在國會上道歉工人黨前黨魁劉程強以控方第四名證人的身份出庭供證,揭露他在2021年10月11日晚上同林瑞蓮和畢丹星見面的情形,兩人當晚到他家,告訴他辣玉莎撒謊一事。
劉程強供稱,畢丹星和林瑞蓮表示考慮召開記者會讓辣玉莎道歉,他第一時間加以阻止,明確告訴他們,國會才是辣玉莎道歉的唯一正確平台。
劉程強也指,他是到了2023年8月份才得知畢丹星等工人黨領導早在2021年8月份已知曉辣玉莎撒謊一事,但不解他們為何拖到同年11月才公開。
當林瑞蓮告知辣玉莎願意在國會上道歉後,劉程強建議要先看過她的道歉稿,以免道歉變成另一則謊言。
辣玉莎在2021年11月1日道歉澄清後,劉程強透露,他特地發訊息給畢丹星,建議他應該成立紀律委員會調查辣玉莎撒謊一事。
4)畢丹星答辯稱 本就決定要辣玉莎上國會道歉畢丹星案首個階段的審訊在去年10月24日結束,辯方律師提交「無須答辯」(no case to answer)的書面陳詞。不過,控方針對辯方的陳詞作出回應時表示,控方的舉證足以證明畢丹星的表罪成立。
案件在去年11月5日續審,法官當庭裁決畢丹星表面罪狀成立,畢丹星可選擇是否答辯。
畢丹星選擇答辯。畢丹星在證人欄里解釋他如何「敏感而溫柔」地處理辣玉莎撒謊一事,沒有直接說出要辣玉莎道歉的話,並稱「澄清謊言」和「道歉聲明」意義不同。
畢丹星稱,辣玉莎首次在2021年8月3日撒謊後,主動向他承認自己撒謊。他當時認為,辣玉莎是個成年人,也是個國會議員,相信她有能力在適當的時候自行澄清謊言,因此沒必要特別作準備。
但辣玉莎在10月4日再度撒謊後,畢丹星說,那就不是她澄清謊言那麼簡單了,而是必須發表個人道歉聲明。
畢丹星也說,他在去見劉程強前已做好決定,要辣玉莎在國會上道歉,和劉程強見面只是加以討論,而他給出的建議也是他們本來已有的決定。
不過,畢丹星承認,他是諮詢了劉程強後的隔天才首次明確告訴辣玉莎,她必須上國會發表個人道歉聲明。
畢丹星還說,他相信自己曾經向劉程強提及自己早知辣玉莎撒謊一事,和劉程強說的遲至2023年8月份才知道的說法出現矛盾。他稱,也許是大家對那次會議的記憶有所不同,被問及是誰說謊,他表示交由控方判斷。
相關報道:
諮詢劉程強時 畢丹星林瑞蓮未提是否已要辣玉莎道歉
23/10/2024 17:28
諮詢劉程強時 畢丹星林瑞蓮未提是否已要辣玉莎道歉
劉程強:不解畢丹星為何這麼久才揭露早知辣玉莎撒謊
23/10/2024 18:06
劉程強:不解畢丹星為何這麼久才揭露早知辣玉莎撒謊
旋風供證20分鐘 劉程強連連金句引公眾爆笑公堂
未完待续,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nextpage}23/10/2024 23:58
旋風供證20分鐘 劉程強連連金句引公眾爆笑公堂
畢丹星:已決定辣玉莎必須在國會上澄清才徵詢劉程強
05/11/2024 18:09
畢丹星:已決定辣玉莎必須在國會上澄清才徵詢劉程強
若被罰款 不會失去議員資格在相關法令下,畢丹星若被定罪,可被判監禁長達三年,或罰款高達7000元,或兩者兼施。
總檢察署曾在畢丹星被控後發表聲明表示,畢丹星是否會被定罪交由法庭裁決;如果罪名成立,刑罰也交由法庭決定。
不過,控方的立場是,若他罪成,控方將請求法官針對兩項控狀判他罰款。
畢丹星目前是阿裕尼集選區議員,也是阿裕尼-後港市鎮會理事。
根據政府在2022年修訂的憲法,議員在國內或海外被判罰款1萬新元或以上,或監禁超過一年,將會喪失國會議席。不過,各項罪狀或罰款不可相加。
新加坡管理大學楊邦孝法學院副教授陳慶文早前指出,畢丹星目前面對的單一控狀,最高罰款不超過1萬元,這也就意味著畢丹星所面對的控狀不會導致他失去國會議席。
早前受訪的政治分析員認為,若畢丹星被判罪名成立,不僅他個人的公信力將會受到影響,工人黨的聲譽也會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