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路交通管理局在全島展開執法行動,過去三個星期有488輛車因不同違規行為被捉。
陸交局在社交網站Facebook貼文說,其中,181輛車型過大(oversized)的車輛如:水泥車、拖車等,違規在快速公路上行駛。違例者可被判罰款高達1000元,或監禁三個月,或兩者兼施;重犯的刑罰加倍。
另外307輛羅厘因為不同違規行為包括:沒有合規雨蓋、沒有貼上載客容量頂限標籤等被捉。違例者可被判罰款高達5000元,或監禁三個月,或兩者兼施;重犯的刑罰加倍。
當局勸請開車人士遵守交通規則,確保公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