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控狀,41歲被告Islam Aminul被指在前天(22日)下午4點42分左右,在位於武吉士陳桂蘭街(Tan Quee Lan Street)2號一家背包旅舍里,緊抱一名45歲女子阻止她離開,接著強行親吻襲胸,還非禮了她的大腿和私處,牴觸嚴重非禮條文。
為保護受害者,法官發出限制令,媒體不可報道任何可泄露她身份的資料。
根據刑事法典第354A(1)節條文,嚴重非禮罪成後,他所面對的刑罰是監禁兩到十年的時間以及打鞭。
他被控後獲准以1萬元保釋在外,案展至4月7日再度過堂,以完成調查。
根據女遊客的帖文,她事後感到很害怕無法睡覺也無法再繼續旅程。 有網民在她的帖文底下留言,稱之前也曾在這間旅館遇到類似遭遇,指員工企圖通過提供免費房間來進行性騷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