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這個月16日將近凌晨5點接到受害人的報案,指她的錢包在一趟飛往新加坡的航班上失竊。受害人說,她當時把錢包放在包包內,並存放在機艙的行李架上。
初步調查顯示,受害人錢包內的一張借記卡(debit card)遭人盜用,在樟宜機場的過境區消費。受害人通過銀行的手機應用程式收到這些未經授權的交易通知後,立即報警。
警方調閱閉路電視畫面後,確認了30歲嫌犯的身份,並在一個小時內逮捕他。進一步調查顯示,嫌犯和受害人互相認識,兩人在飛機上共用同一個行李架。
嫌犯明天(27日)被控上法庭。一旦偷竊的罪名成立,他將面對長達三年的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欺詐罪名的最高刑罰為最高十年監禁,並可能面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