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客向被告坦承,滅火器內其實藏有毒品。(新明日報檔案示意圖)
(新加坡訊)電召車司機載送一名熟客時,得知對方包里的滅火器藏有毒品,還願意協助對方運毒,最後惹禍上身,被判坐牢2年5個月又2周。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羅比(24歲,譯音)面對11項包括擁毒、欺騙以及牴觸濫用電腦法令等的控狀,他承認其中3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案情顯示,被告案發時是名電召車司機,熟客替3名毒販運毒,都會電召被告的車子運毒,幾乎每晚都會找被告載他去送貨。
熟客也很信任被告,幾次向被告坦承自己在運毒。被告沒有告發他,甚至還通過熟客詢問購買小量大麻的途徑。
2022年9月19日,熟客從住家的消防立管(riser)取出一個滅火器,裡頭藏有大麻。
熟客之後打電話給一名朋友,要求借用朋友的房間儲存滅火器。
熟客後來電召被告車子,要被告送他到朋友的住家。被告當晚幫熟客將裝有滅火器的包包放進後車廂時,發現該滅火器比一般滅火器重,而且裡頭沒有液體。
熟客後來向被告披露,滅火器內其實藏有毒品,不過被告說熟客沒有必要告訴他,表示自己知道得越少越好。
被告將熟客載到熟客朋友住家後,被在附近埋伏的警方逮捕。
名下兩戶頭共接收142萬新元贓款 控方在陳詞時表示,考慮到被告只是載熟客運毒,本身沒有吸毒和販毒意圖,加上被告沒有從中獲得好處,要求法官判他坐牢2年9個月。
案情顯示,被告除了載熟客運毒,也設了至少6個銀行戶頭,讓犯罪集團利用戶頭接收和轉移犯罪款項。
調查揭露,被告名下兩個戶頭共接收了142萬6554元,有至少7萬4440元是詐騙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