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這是繼一馬公司弊案後,金管局對金融機構做出的最高處罰總數額。
根據金管局周五(4日)發布的文告,九家被罰的金融機構和金額如下:
1)瑞士信貸新加坡(Credit Suisse Singapore Branch):580萬元
2)大華銀行(United Overseas Bank Limited):560萬元
3)瑞銀集團新加坡(UBS AG, Singapore Branch):300萬元
4)花旗銀行(Citibank N.A. Singapore (CNAS) and Citibank Singapore Limited (CSL)):260萬元
5)瑞士寶盛銀行新加坡(Bank Julius Baer & Co. Ltd., Singapore Branch):240萬元
6)LGT銀行(新加坡):100萬元
7)大華繼顯私人有限公司(UOB Kay Hian Private Limited):285萬元
8)藍海資產管理公司(Blue Ocean Invest):240萬元
9)恆泰信託(新加坡)有限公司(Trident Trust Company (Singapore)):180萬元
金管局表示,在檢查後發現,九家金融機構有幾方面做得不足,包括客戶風險評估、確定和證實洗錢風險較高的客戶的財富來源、交易監控和可疑交易報告後續跟進。
金管局是在2023年初至2025年初之間,對金融機構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相關違規行為。
當局表示,整體而言大多數金融機構都制定了反洗錢和打擊恐怖主義融資的政策和控制措施,而這些機構發生違規行為,主要是因為相關政策和控制措施沒有好好地執行,或在執行時並不一致。
當局在確定構成的處罰金額時,會考量到幾個因素,包括:金融機構接觸相關人員的程度、違反多少金管局的相關規定,以及金融機構自身在管控反洗錢和打擊恐怖主義融資方面時有多弱。
值得一提的是,在九家機構中,瑞士信貸新加坡被罰580萬元,是處罰金額最高的機構。金管局表示,當局在決定瑞士信貸新加坡的處罰時,也考量到銀行在2017年11月到2023年10月間,在另一起涉及某些美國客戶案件中,違反了當局反洗錢和打擊恐怖主義融資規定的情況。
當局表示,相關金融機構已著手彌補不足之處,金管局將密切監測其進展。
除了這九家金融機構外,金管局也向與本案相關的幾名金融機構人員發出禁令,涉及疏忽行為的人員也面對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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