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辯人在網路店面販售的護照套(左起),和正版LV護照套不同。(取自法庭文件)
(新加坡訊)奢侈品牌路易威登指新加坡一男子經營的網路商店,販賣偽造路易威登產品,因此入稟高庭起訴男子侵權,索賠290萬新元,但最後只能獲賠20萬新元。
據高庭判詞顯示,起訴人是法國名牌貨廠商路易威登馬利蒂(Louis Vuitton Malletier;簡稱LV)。答辯人則是黃賀成(譯音),曾在Instagram上經營「emcase_sg」和「emcrafts_sg」兩家網店。
訴方表示,他們約在2022年7月,發現答辯人在網路商店上售賣印有LV皮製商標產品,這些產品包括手機殼、手錶帶、零錢包、錢包、護照套和卡夾等,於是在2023年8月15日起訴答辯人。
訴方起初要求484萬新元賠償,但在商標法令下,本案最高索賠額為290萬新元,因此訴方欲索賠290萬新元。
答辯人由始至終沒有出庭答辯,法庭早前做出缺席判決,裁定答辯人需給予訴方賠償。
在決定賠償額時,法官考慮到答辯人侵權行為極為明目張膽,在網上商店售賣9種不同的侵權商品。答辯人在網路上聲稱販售的是取自LV真皮,升級改造(upcycle)後的產品,還在網頁上說使用的是經過第三方認證的真品。
不過訴方一名專家表示,答辯人產品所使用的部分皮革,達不到訴方的標準,因此不可能是真品。
法官則說,截止2023年5月,「emcase_sg」和「emcrafts_sg」兩個網路商店,分別有約1萬6100和1萬7100名追蹤者,答辯人侵權行為或多或少對訴方造成傷害,最後判答辯人需傷害20萬新元。
訴方約在2022年7月,發現答辯人在「emcase_sg」網上商店上售賣印有LV皮製商標產品,並在約一個月後,透過代表購買總值2100新元的產品。訴方也在2023年3月21日,寄出停止並終止函給答辯人。
答辯人在同年4月26日停止營運,但他在隔月卻以「emcase_sg」名義繼續做生意。
訴方後來又花了471新元買了答辯人的產品,以搜集後者侵權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