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办公室和
分公司注册
符合条件 | 所需资料 | 常见问题
Singapore Office and Branch Registration
在新加坡设立代表办事处
一家有兴趣探索新加坡和本区域的发展可行性和潜在机会的海外企业,在进行大规模投资之前,可以考虑在此设立代表处(“RO”)。与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同,新加坡的RO,只被视为联络处,不属于合法状态,不能进行盈利性质的业务活动。对于大多数行业来说,设立RO的审批流程,是一个简单的过程,仅假设海外企业事实存在,而计划的活动范围属于RO所在范围。代表处的好处是,让海外企业先评估新加坡的商业环境后,再决定是否要在此设立公司。
请注意,由于我们的大多数客户偏好新加坡其他类型的商业实体,我们不再向客户提供设立代表处的服务。以下主要仅供参考。
新加坡早已是有名的金融和区域贸易中心。这里有世界上最繁忙的港口,也是亚太地区投资最佳地点。
策略性位置、有竞争力的劳动力、亲商环境和前瞻性经济政策等因素,使得新加坡成为环球商家通往亚洲的入口。
自2012年1月1日起,海外企业的RO,最长可以在新加坡活动三(3)年(从其生效日期开始算起),只要RO的状态得到评估和更新即可,其后若决定要继续在新加坡发展,则需要到新加坡的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RA)登记。
如果您在经营一家海外企业(外国公司),并希望在新加坡设立业务,您有三个选择:
开设一家子公司
设立办事处
设立分公司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介绍如何在新加坡设立分公司。请注意,大多数外国的中小型企业在新加坡注册子公司,而不是设立分公司。若想要知道更多选项,请参阅在新加坡设立外国公司的选项。
在新加坡设立代表处要求
要知道,申请代表处必须经当局批准。假设您的海外企业是家成熟的公司,而您将要有业务落在属于办事处的范围之内,那么,批准过程应该不会有任何问题。
希望在新加坡成立代表处的海外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外国母公司的营业额必须超过25万美元;
外国母公司必须成立三年以上;
按照当局规定,代表母公司的办事处最多只能有5名员工。
代表处可聘请少数的本地雇员作支援,但必须委派一名来自总部的首席代表到新加坡,负责监督代表处的活动。由于代表处不能参与商业活动,维持最少的员工人数方为合理。当局规定,代表处最多只能雇用五名员工。
所需资料
分行办公室名称(须与母公司名称相同)
公司活动的简介
母公司的财政年结束日
母公司最新财务报表的副本-如果当时的法律适用于母公司在其注册地,或组建要求准备母公司的财务报表。
在公司注册地或原产地或类似效果的文件中注册或注册证书的核证副本必须由公司注册处、任何其他同等认证机构或公证人证明。
母公司章程、备忘录和条款,或其他文书或文件的经核证的副本,必须由公司注册处、任何其他同等认证机构或公证人证明。
母公司详情的当前摘录的经核证的真实副本 – 必须由公司注册处、任何其他同等认证机构或公证人证明。
母公司董事名单及其个人资料,即护照号码、住址、国籍、出生日期、聘任日期为外国公司董事。
名单必须包括居住在新加坡的董事,他们是当地董事会成员(如有),以及由外国公司或代表外国公司正式签署的备忘录,说明当地董事的权力,下载
有外国公司印章的委任备忘录或授权书,或代表其以对公司具有约束力的方式执行,说明授权代表其接受的当地授权代表的姓名和地址,以及任何需要在公司送达的通知。委任备忘录或委托书必须经过核实,并附有正式签署的法定声明(适用于英联邦国家)或宣誓书(适用于非英联邦国家)。
至少需要一名当地授权代表。请向我们提供当地新加坡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副本及其联系资料(电话和电子邮件)。如果他/她是就业准证持有人,请提供他/她的护照复印件、工作准证、新加坡居住地址证明。此外,请向我们提供当地授权代表的任命备忘录副本。
新加坡注册办事处地址(注册办事处地址或实际办公地址)(如有)。
主要活动描述(最多两项活动),并附有相应的新加坡标准产业分类代码(SSIC)(如有)。您可以在搜索SSIC业务活动代码中查找SSIC代码。
“新加坡代表处”| 常见问题
什么是代表处(RO)?
在新加坡的职员没有正式职务,只属于该海外公司的一员,不得进行任何会产生利润的营运。由于并没有正式职权,因此不能签订合同、谈判或者信用证,也不能参与交易、出租仓库等,只能进行市场研究和可行性研究等活动。
代表处并不是从总公司分出来的实体。总公司对代表处全权负责。
简而言之,代表处只是一个临时管理办公室,用于管理和协调该海外企业的非商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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