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陈昱嘉
与抑郁症默默搏斗的妇女,有一次在母亲入院时与医护人员产生误会,顿时崩溃,出手攻击对方。
法庭认为她的精神状况影响她犯案,判她接受两年的强制治疗令(Mandatory Treatment Order,简称MTO)。她接受治疗就不用坐牢,完成疗程后也不留案底。
随着社会更注重心理健康问题,MTO可说配合时代的进展,但有公众质疑强制治疗的效果,甚至怀疑罪犯可能装病逃脱责任。
“强制治疗令” 是为心理疾病患者开恩还是为罪犯开脱?(梁锦泉制作)
本期《说法识法》邀请心理卫生学院法证精神科高级顾问医生潘文仔、赢必胜法律事务所的黄国彦律师,
以及Quahe Woo & Palmer律师事务所刑事部门主管苏呢尔(Sunil Sudheesan)律师,解说强制治疗令的作用及效果。
过去10年法庭共发出759个强制治疗令,顺利完成疗程的占约八成,显示多数罪犯珍惜宝贵的第二次机会。
心理卫生学院提供给《联合早报》的最新数据显示,此判刑自2011年实施后至2021年,法庭共发出759个强制治疗令,每年平均70个。
法庭决定判强制治疗令,并不单凭罪犯自称患有心理疾病,或私人医生的意见,而是经过多层鉴定才做出的决定。
心理卫生学院法证精神科高级顾问医生潘文仔说,罪犯首先要先经过心理卫生学院医生的评估,看他适不适合接受强制治疗,但不是每个人可以在评估阶段顺利“通关”。
潘文仔医生也是强制治疗令临床项目医务总监。他解释,犯人须符合五大条件:罪犯案发时患有心理疾病、精神状态显著影响到犯案、疾病可被治疗、罪犯知道他患有心理疾病且愿意接受治疗,以及罪犯拥有良好的社区扶持。未达到任何一个条件,就可能无法符合MTO的要求,“若评估发现罪犯有伤害他人的风险,也不会被推荐接受MTO。”
评估报告完成后,就提交给控辩双方和法官过目,最后由法官做出判决。
总检察署回复《联合早报》说,通常是在案件的主要判刑考量为改造,且心理疾病显著影响犯案的情况下,法庭才会判强制治疗令;若控方认为此案判刑必须起到阻遏作用,主控官会在庭上提出反对。
但罪犯若没有代表律师,而控方知道他可能患心理疾病,觉得强制治疗令适合此案,也可能会要求法官考虑这个判刑。
MTO通常只涵盖较轻的罪行,一些罪行完全不可被判MTO。针对哪类罪行不可判强制治疗令,律政部发言人回复本报询问时指出,这包括蓄意重伤他人、非礼、性侵、强奸、谋杀等严重罪行。
蓄意重伤他人、非礼、性侵、强奸、谋杀等严重罪行不可被判MTO。(示意图,档案照)
治疗期短为六个月长则三年 必须定时服药依时看诊
强制治疗令的疗程短则六个月,长则三年。治疗期间,罪犯必须定时吃药、与心理医生见面,病例护理人员和医疗社工也会督促治疗进展。
潘文仔医生指出,多数罪犯在心理卫生学院接受治疗,在其他公共医院接受治疗的例外个案,也得定期让心理卫生学院的医生评估病况。
病人必须必须定时服药依时看诊,窦泽案件可能重回法庭审理。(示意图,档案照)
若罪犯没有依时看诊、定时服药或违反强制治疗的任何条件,案件可能回到法庭审理,到时法官有权决定对犯人发出警告、更改或延长治疗方案,或撤销强制治疗令并重新判刑。
律政部发言人也指出,社区判刑制度于2018年进行改革后,法庭可指定包括强制治疗令在内的社区判刑与缓期处刑(suspended sentence,简称缓刑)同步进行。若罪犯违反社区判刑的条件,监禁或罚款的判刑将立即生效,这也成了促使罪犯遵守社区服刑的“动力”。
有犯人宁愿坐牢也不要接受MTO
别人眼中的宽容对待,有些罪犯却觉得是“亏待”,他们宁愿入狱,也不要进行强制治疗。
这是潘文仔医生观察的现象。他解释,有些罪行只附带短短几周或几个月的刑期,但强制治疗令最长可达36个月,“他们误以为MTO制约了他们所谓的‘自由’。”
他指出,强制治疗令实施之前,一律把患有心理疾病的罪犯送入监狱,可能无法有效地对他们的犯罪行为对症下药。
如今有了MTO,他认为不愿接受的罪犯其实目光短浅。“MTO的宗旨在于改造真的患有心理疾病的罪犯,帮他们避免留案底。”
律师建议扩大MTO范围
受访律师认为判刑的范围可以再扩大,更有效地帮助面对心理疾病的罪犯。
未完待续,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