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印尼網媒Tribunnews報道,47歲的魯特菲(Lutfi Haryono)來自北蘇拉威西哥倫打洛(Gorontalo),他擁有4億9000萬印尼盾存款的消息在網上流傳之後,引起警方關注。
魯特菲證實,他擁有兩個分別存有3億零200萬印尼盾(約2萬8600新元)和9400萬印尼盾(約9000新元)的銀行帳戶。
魯特菲透露,他和前妻離婚後就開始行乞,至今已行乞大約13年。這些存款用於滿足個人需求,包括蓋房子。
他透露,他在上個月10日和本月2日分別提出了1億2000萬印尼盾(約1萬1400新元)和1億5000萬印尼盾(約1萬4200新元)。
不過,魯特菲指出,他銀行戶頭裡的錢並非全部都是乞討而來,其中一部分是數十年前在商店和餐館打工賺來的。
由於魯特菲擁有大筆存款的消息傳開,民眾一致認為他不應該再行乞過活。魯特菲也稱,他將開店賣東西,不再行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