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4日)凌晨2點33分左右,警方接獲通報指小印度加富路發生襲擊事件,兩名男子遭受撕裂傷並被送往陳篤生醫院。
警方隨後確定涉嫌攻擊事件三名男嫌犯的身份,並在4日當天和三天後(7日)逮捕其中兩人。這兩名男嫌犯分別為26歲和28歲,他們因涉嫌使用危險武器蓄意傷人被捕。
26歲嫌犯在本月6日被控上法庭。另一名28歲嫌犯涉嫌用刀子傷人,前天(9日)被控。
警方在逮捕28歲嫌犯的行動中,同時逮捕另一名涉嫌窩藏罪犯和持有受管制武器的34歲男子,後者於9日被控。
警方在文告中指出,使用危險武器蓄意傷害他人一旦罪成可面對最高七年監禁、罰款、鞭刑或以上任何組合的刑罰。
窩藏罪一旦罪成則可被判坐牢、罰款,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