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Today報道,這起車禍發生在2017年5月6日,喪命的摩托車騎士是V Govindarajoo。受害騎士當時因為閃躲巴士不果,失控墜落馬路,頭部慘遭巴士後方右輪碾過而慘死。
法庭審訊揭露,62歲司機Manormani Ayyakannoo當時任職於星柔巴士私人有限公司,他事發當日行駛在梧槽干拿路,準備把乘客從柔佛載到新加坡的萬山街。他一天通常會開五趟往返新柔的班次,事發是他當天第三趟。
在審訊中,Manormani通過律師辯稱,事發時他正行駛在路中央,並曾從側鏡檢查過,看到沒人,才準備右轉到萬山街。律師也補充,涉案摩托車騎士正駛在司機的「盲點」,而且還做出錯誤判斷去試圖超車。
不過法官Ng Cheng Thiam卻發現,巴士司機一直都是行駛在左邊車道,並引據「有力證據」來證明他說法有誤,包括司機事發時曾向在場兩名警察承認這一點。
而控方也引據現場視頻,指Manormani在進行危險右轉時,並沒有檢查他右上和右下車鏡。
法官認為,Manormani危險駕駛,將巴士駛入了受害摩托車騎士的車道。「法庭也發現到,辯方無法推翻專家的證據,也就是在車禍發生前,從巴士側鏡里其實是可以看到摩托車。」
在我國法令下,因疏忽行為導致他人死亡,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兩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他們同時也可被吊銷駕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