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歲的被告Cheryl Ng Mui Hong不是註冊醫護人員。案情顯示,她2020年3月通過社交網站Instagram打廣告,提供注射溶脂針和其他美容服務,並聲稱自己曾在馬來西亞上過相關課程。不過,她的證書在本地不受認可。
被告向一名馬國供應商購買溶液和注射針頭,並準備在家或顧客的家為他們提供服務。她也在大巴窯中心一家美容院租了一個房間,並向店主謊稱自己只是提供臉部按摩和美容服務。
根據法庭文件,被告的溶脂針可能會造成瘀青和留下疤痕,一旦出現這些症狀卻沒有適當處理,可能會引發不適和大出血。此外,她所使用的注射劑也可能引發過敏反應。
被告在大約四個月間,為至少七名顧客服務。其中五人的年齡介於27歲到33歲之間。當中一名女子同意支付548元,在腹部三個位置進行注射。另一名女子則同意支付180元,注射臉部。
有關當局在接獲匿名投訴後,同年7月對被告展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