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DAY報道,54歲的Ong Lam Wah對一項危害他人安全的魯莽行為表示認罪,至於第二項威脅炸毀盛港綜合醫院的指控,法庭將在下個月21日下判時一併考慮。
Ong Lam Wah是住在盛港一座組屋的16樓單位,他利用火柴自製炸藥,並從臥室的窗口將自製炸藥扔出,爆炸聲嚇著了正在祈禱的六樓鄰居。
這名住戶在報案時也說,幾乎「每晚或逢周末晚」,就有人扔來爆炸物。根據法庭文件,這名47歲鄰居述說,去年8月14日凌晨時分,就在他進行祈禱時,聽到身後側傳來震耳欲聾「砰」的一聲,耳邊也嗡嗡作響了幾分鐘。
他之後在地面發現一個綠色盒子,還聞到一股像火藥味刺鼻的氣味,白煙也從窗口湧入臥室。鄰居向窗外望去,想看清楚肇事者的模樣,不過什麼都沒看見,他之後便報警。
副檢察官指出,警方在事發地點進行了三天搜查,以尋找可能的線索,並檢查閉路電視畫面以確保是否有拍攝到任何畫面。
由於此案被告Ong Lam Wah曾發出過炸彈威脅,警方因此也將他鎖定為嫌疑人。事發三天後接受警方詢問時,Ong Lam Wah供認不諱。
他自30多歲就開始對炸彈和氣槍感興趣,想要以最便宜的方式自製一個可以發出強烈聲響的設備,最後通過網絡視頻學習如何自製火柴炸藥。
Ong Lam Wah解釋說,他將自製的火柴炸藥放在臥室的窗台上,然後將它引爆。他也告訴當局,他「並沒有顧及樓下鄰居」,同時也進一步承認在去年6月和7月初曾兩次這樣做。
Ong Lam Wah選擇在深夜時這麼做,因為他不想讓別人看到他,他也不曉得自製的火柴爆炸物會掉落哪裡,只估計會掉在底層。
律師在為他辯護時指出,這是Ong Lam Wah對妻子去世的悲痛所引起的「一次性事件」。他的行為顯示孤獨和悲傷,並沒有想要傷害任何人,且最後已得知他的行為所帶來的後果和造成的危險。
任何人被定罪危害他人安全的魯莽行為,最高可被判入獄六個月或罰款高達2500元,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