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稅務局任職的女職員聲稱,因「好奇心作祟」,3年來濫用系統偷看其他釣魚發燒友的個人資料72次,昨日被判罰款一萬新元(約3萬2000令吉)。
被告魯哈娜(48歲)承認兩項濫用電腦法令的罪名,另一項罪名交由法官考慮後下判。
根據案情,被告案發時是新加坡稅務局職員,能夠登錄稅務局的系統查看納稅人的資料。某天,有職員舉報,說被告自稱曾用系統查看別人的婚姻狀態,因此懷疑她濫用稅務局的系統。
新加坡稅務局展開內部調查,發現被告的確未經授權多次用系統調閱多名納稅人的個人資料後,報警將她逮捕。
調查發現,被告在2018年4月至2020年8月之間,共72次擅自利用系統調閱資料。
被告說,自己是一個釣魚愛好會的成員。她聲稱,只是因為好奇釣魚發燒友的背景才會進入系統查看,而且唯一一次用到資料,是因為她想要退還取消的釣魚團旅費,才會查找其他會員的地址。
主控官指出,被告雖然濫用系統調閱個人資料,但並沒有把資料泄漏給其他人,也沒有從中獲利,沒有造成實際的傷害,因此請求法官判她罰款就好。
法官認為,被告雖然因為「好奇心」才會犯案,不是為了謀害其他人,但3年來犯案的次數實在不少,因此每項罪名判她最高罰款5000新元(約1萬6000令吉),共罰款一萬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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