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大馬關稅局日前指示,明年起全國咖啡店和餐館須額外申請售酒牌政策,雖然馬華總會長魏家祥聲稱財政部已指示關稅局取消食肆酒牌政策,但大馬財政部長東姑扎夫魯指稱,州政府能全權決定是否落實強制企業申請酒牌的措施。
他表示,大馬聯邦政府無法真正決定取消食肆酒牌政策,各州擁有最終的決定權。
扎夫魯今日(9日)在國會下議院回答行動黨白沙羅國會議員潘儉偉的追問時坦言,財政部還未取消下放給州政府的賣酒牌權力。
《東方日報》報道,扎夫魯解說,售酒牌是由執照局管轄,由財政部長權利下放予州務大臣和首席部長,授權他們進行任命的機關。
他援引《1976年國產稅法令》稱,任何與售酒牌相關事宜都必須獲得執照局的批准。
「迄今,上述權力下放沒有進行任何修改,州政府有權作出與售酒牌相關的決定。」
他澄清,所謂財政部取消上述代表權的指控或誣衊並不屬實。
雖此,東姑扎夫魯表示,由於出現職權混淆,他已經指示關稅局修訂相關條令與規定,預料政府將在今年年終前「處理」此事。
他補充:「就目前而言,政府其實無意撤回任何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