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兩起「自力更生「的新聞悄悄讓一些人揚了揚眉角,為該不該支持非法小販,壞了社會規矩,挑起辯論。看來沒有定論,也其實不必急於定論。從小事件,看的是一個社會的應對能耐。
我不需要幫忙,可以嗎? 先說賣生雞肉的阿婆,帶著生存靠自己的理直氣壯,聚集了一定的買氣。阿婆的行為肯定不合法,更可能因肉類處理不當,引來食安問題。
然而,阿婆顯然不懂那麼多條文法規,只知道自己從工廠取貨,價格不貴,討生活不求人,心無畏懼。
阿婆有回頭客,也有因同情而支持光顧的鄰里阿嫂,說明巴剎周邊有相挺的鼓勵。從善良社會的角度看,單一個案似乎無可厚非,就連付租金合法在巴剎里擺攤的雞販也嘆一口氣說:「無所謂啦」。
我們容得下不完美的愛心嗎?我們允許不合法的自力更生嗎?我們要萬無一失,以致必須打擊一顆老弱卻堅毅的心嗎?我不知道?你說呢?
阿婆說:「這樣賣雞賺一點就好,我不需要幫忙。」選區議員只能好言相勸,無法改變阿婆意志。
我有骨氣,能不能通融? 身障者或老人在小販中心和地鐵站附近賣紙巾,是另一個日常風景。有人覺得自然,買不買隨你,有人覺得礙眼,壞了社會的形象。
同樣有自食其力的用心,不見得有落實的空間。倒不是這個社會冷血了,恰恰相反,新加坡人為善最樂,只是新加坡也強調法制,兩者權衡,很難齊美。
在執法眼中,有分明的標準流程。販售不合法的雞肉,無執照當街賣紙巾,都違反規定,必須糾察。但要執法人員出手整頓,難免會引來另一種不滿。
當局就算要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順其自然應變,看來也不容易如願。只要有人投訴,照理就要有人處理,那麼就容不下這些邊緣人發揮意願的空間了。
政府當然有很多援助計劃,當弱勢群體說,「我有骨氣」(不能解讀成:領補助、拿援助的人沒有喔),要自食其力,不想放棄努力時,怎麼在灰色地帶,允許骨氣發揮功效,是一個鼓勵社會討論,讓公民參與的好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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