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逮捕令 男子未申报新住址被罚款

2023-07-04     月泓     13841

面对逮捕令 男子未申报新住址被罚款 一名面对逮捕令的本地男子因未申报新住址,被判罚款3700元。

移民与关卡局发布文告表示,去年4月1日,市区重建局通知移民与关卡局,指35岁的新加坡男子陶菲克(Muhammad Taufiq Hidayat bin Kamsin)未申报新住址。

市区重建局之后委派辅警前往陶菲克登记的住址以执行逮捕令,但屋主告知陶菲克已不在那儿居住。屋主还说,她不允许陶菲克用她的地址,作为他的登记住址。

不申报地址以逃避逮捕

当局随后尝试联系陶菲克但无果。事实上,陶菲克当时还面对多个执法机构签发的紧急公报,其中包括逮捕令;今年3月,陶菲克到交通警察总部自首。 

之后的调查显示,陶菲克在2021年12月搬离他在坎贝拉的住所。然而,他并没有在28天内向移民与关卡局报告新住址,因为他当时与几个执法机构还有未解决的事宜,包括交警和移民与关卡局。

根据国民登记法令(National Registration Act),所有身份证持有人如果改变居住地,必须在28天内,向移民与关卡局报告地址变化。

陶菲克最终被判罚款3700元。若无法缴付罚款,将被判坐牢十天。

当局提醒所有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他们有责任向移民与关卡局更新他们的居住地址。未报告居住地址变更的处罚,最高为罚款5000新元,或最长五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需要报告居住地址变更的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可以此网站 https://go.gov.sg/ic-address 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