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总检察署认为有足够证据,那么就会把嫌犯告上法庭。在庭审中,案子的详情和各种证据才会公之于世。在庭审之前,警方和检方掌握的任何证据都不会向受害者家属沟通的。
二、爆料人说,警方催促死者父亲迅速认领尸体并火化
很多读者表示无法理解,新加坡办丧事不是经常三天五天的,怎么就不提供尸体冷库了?不提供尸体冷库,是怎么放三天五天的?
这就是大大的误会了。办丧事不是冷库保存,而是防腐保存,跟冷库毫无关系。
另,读者也问,死因查清楚啦?是自杀还是他杀?如果是他杀,为何不保存证据?
在这个案子中,死因应该是从高空坠落致死。这是尸检能得出的死因。既然知道死因,就没有继续保存尸体的必要。
至于死者是为何从高处坠楼,这个后续调查工作与尸检就没有任何关系了。火化并不妨碍后续调查工作的展开。
再举个例子。某人突然腹痛,呕吐,然后倒地身亡。尸检说明他是中毒死亡的。既然已经确认是中毒,那么尸体就可以处理了。至于为何中毒,是服毒还是被人下毒,这是后续的调查,尸体火化并不影响。
三、学校拒绝在校园内开追悼会
在新加坡,办追悼会都是在自己住家,或者在殡仪馆。没有见过有家长要求在校园内追悼会的。平心而论,校方如果拒绝这个要求,并不存在可以指责之处。
今天,学校向所有家长和监护人发函,通报此事,并传达对孩子的痛惜。
正因为爆料人提供的图文出现了这些,所以我们决定按兵不动。
更何况,此事已经得到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的关注和协助。这些年来,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处理事情的专业和敬业,有目共睹。
在这个阶段,制造大量舆论,实在没有必要。
这名19岁李某轩同学,自2016年独自到新加坡留学。今年5月,她在国际学完成了所有IB课程及其考试。
她还申请了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以及澳洲多所大学,正在等待通知书。
5月23日早上7点45分左右,她在裕廊西41街高层一跃而下,坠楼身亡。
愿死者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