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婚姻挑战:在新加坡和中国离婚有什么不同?

2024-06-27     静姝     7839

二、诉讼流程

(一)在中国,一般情况是将解除婚姻关系和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同案审理,并在一个判决书中作出判决。如果原告起诉只主张解除婚姻,不分割财产,被告无异议,法官也可以只审理解除婚姻关系,财产问题另行起诉。中国的诉讼是二审终审制,如果一审判决后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不需要进入二审程序,一审即为生效判决。

(二)在新加坡的离婚诉讼程序分两步,

第一阶段:解除婚姻关系,要求原告必须证据充分确凿,证明双方感情无法挽回的破裂,则家事法庭做出临时判决。

第二个阶段:附属事项的处理,包括配偶赡养费、子女抚养权、婚姻财产的分配等,夫妻二者须于附属事项达成一致,或做出临时判决三个月之后,方可申请最终离婚判定,以其中较晚完成者为准,故而整个流程最快四个月,慢者遥遥无期。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上最终离婚判决才代表该婚姻关系的彻底结束,双方才正式恢复单身。新加坡也曾经出现过在临时判决之后、最终判决之前,夫妻其中一方不幸过世,法庭判决双方依然以夫妻身份处理遗产继承问题。

三、离婚的时间限制

(一)关于离婚的时间条件,中国《民法典》并无普遍性的限制规定,仅对以下几个特定时期的离婚作出了单独的要求: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新加坡《妇女宪章》则规定,原则上夫妻在结婚三年内不得提出离婚,除非婚姻造成一方严重困难或严重违反社会道德。根据新加坡判例的说法,这项听起来不合人情的规定制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婚姻的神圣庄严,让民众意识到婚姻非儿戏,不能随心所欲想结就结,想离就离”。那么,什么样的情况才足以构成“造成一方严重困难或严重违反婚姻道德”?成文法在此并无具体规定。而判例法中,成功证明确实造成一方严重困难或严重违反婚姻道德的情况及其罕见。

在Ng Kee Shee诉Fu Gaofei一案中,女方先限制双方发生亲密行为的频率,又在结婚三个月内便离开男方开始事实分居,称结婚是一个错误,并从此拒绝沟通和交流。法庭认为女方的态度(而非行为),造成了男方的严重困难,因此准许男方提前申请离婚。而,在Foo Teck Kuan诉chan Yoke Han一案中,女方多次出轨,不仅是在他们的住所内,并且在男方面前故意和其他男人亲密,因此,构成严重违反婚姻道德。

相比在中国很多年轻夫妇“闪离”,如果中国适用对离婚时间的限制,会不会降低冲动型离婚的发生率呢?

四、判定离婚的标准

(一)中国《婚姻法》的离婚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包括: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注:《民法典》又新增了一种法定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即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一定程度上是降低了判决离婚的门槛,也给当事人留下 “离婚兜底情形”,避免了当事人多次诉讼离婚都始终未判离婚的情况发生。

(二) 新加坡《妇女宪章》第95条规定,离婚标准是“婚姻已破裂,并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无论是协议离婚或是有争议离婚,离婚的原因都需满足以下五类之一:

1、被告婚内通奸,原告不能忍受与其继续共同生活;

2、被告行为不当,原告不能忍受与其继续共同生活;

3、原告遭被告遗弃至少两年;

4、双方已分居至少四年(如双方达成协议,则为三年);

5、一方离家出走或失踪,也可以使离婚成立。

具体而言,

1、什么是通奸?

(1)原告必须证明被告与他人发生过性行为。注意,必须是性关系,与第三者发生的任何程度的亲密行为都不会被视为通奸。

(2)原告必须在发现对方通奸后的6个月内提出离婚。

(3)提供通奸的证据,被告大概率是不会在法庭上承认存在通奸行为,只有被告的书面供认,或者私家侦探的报告证明,才算通奸的证明。

2、什么是行为不当?

“行为不当”的定义很模糊,相对主观,每个人对“不当行为”的接受程度也不一样,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常见的不合理行为包括:

家庭暴力;

不忠;

身体虐待或暴力威胁;

言语攻击;

药物滥用;

酗酒导致攻击性或不合理行为;

屡次非难或辱骂被告;

对被告的不尊重行为;

在财务上不负责人的行为影响了原告或子女;

赌博成习,导致债务拖欠或耗尽家庭共有积蓄;

经常晚回家,且身上有浓重酒精或香水味道;以及

在情感上忽略或遗弃被告。

注意:单次的行为可能不能被视为行为不当,而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发生则更有可能被视为行为不当,法庭会考虑累积效应。

如果原告以行为不当作为离婚理由,法庭需要审查原告是否无法忍受与被告继续生活,以及将双方在婚姻中所展现出的性格和态度接纳,来判定行为不当是否成立。

另外,如果被告存在出轨不忠的行为,原告可以基于行为不当而提出离婚,则无需获得被告承认出轨行为不当的供词,也无需聘请私家侦探的证明。所以,如果配偶有不忠行为,原告以行为不当提出离婚的举证责任相对更轻。

3、遗弃

在提出离婚之前,B已经至少连续两年遗弃A。A必须证明B有意图通过遗弃A而长期终止这段婚姻,而且不打算回到A的身边。这是非常重要的。

4、经配偶同意分居3年

原告需通过几下几点证明分居:

(1)双方是自愿、主动选择分居。如果是一方因为被派遣至海外工作,或是入狱,则不能算是主动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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