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庭文件,25歲的被告Ong Tien Sheng面對四項包括露寶等行為猥褻的控狀,控方以其中兩項加以提控,另外兩項則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對著女鄰居脫光衣服露寶根據案情,去年7月21日,被告在居住的組屋徘徊尋找女子看他露寶,以滿足自己的慾望。大約上午11點45分,他走下樓梯時發現有個女鄰居在走廊晾衣服。
確認女鄰居看到他後,他竟突然脫光自己身上的衣物。女鄰居見狀趕緊進屋通知老公,後者即刻報警,而被告則趁機逃之夭夭,但警方當天下午就鎖定他的身份將他逮捕。
自慰後脫光衣服讓女童看被告從警局保釋外出後,仍戒不掉裸體走動的癖好,繼續在他所住的組屋坦蕩蕩示人,但會避開早前那個女鄰居的樓層。
他此前曾走過16樓的走廊,確定那個樓層有女鄰居。今年2月9日下午3點55分,被告又在住家外尋找裸露的機會。他隨後發現16樓有個單位的大門敞開著,就「性起」脫掉褲子在樓梯口公然自慰,希望有女鄰居外出目睹他的行為。
一陣子後,仍沒人看到他的行為,被告竟乾脆脫掉自己的上衣,渾身赤裸裸走過16樓的走廊,期間還故意看進敞開大門的單位。
坐在單位沙發上的一個女孩看到被告的裸體後通知父親,後者通過門外的電眼發現被告的猥褻行為,立刻報警。
警方兩天後再度逮捕被告,並將他還押了一個多月。